首先,當然是要具備申請條件,具體詳情參照各省具體要求即可。
準備申請材料。申請書、營業執照復印件、經營者身份證復印件、生產加工場所的產權證明等,具體的要求可咨詢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提交申請。申請人按范本填寫食品小作坊登記證申請書,向所在地的食品要藥品監督管理局遞交申請材料。
材料接收。各分局會按照相關規定對受理范圍的材料進行審查,如果有不合要求的,會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補正的所有內容。
受理申請。各分局會對符合要求的申請在五個工作日內,出具通知書。
實施審核。各分局受理申請后,會在五個工作日內完成材料審核,對新申辦的食品小作坊會進行現場核查。
擬發證公示。對符合要求的申請,各分局在發放登記證之前會對擬發證食品小作坊進行公示,時間不少于五個工作日。
登記決定。對于異議成立的不予登記,異議不成立或無異議的,予以登記,核發登記證。
核發登記證。申請人攜帶受理決定書原件、經營者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就可以領取登記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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