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秦人是在與西戎持久的互相斗爭、互相融合中當作長起來的。對戎政接應是秦人成長過程中秦人出格正視的一件要事。據《史記·秦本紀》記錄: 武公“十年, 伐邦、冀戎, 初縣之”。此后至孝公三十七年,“伐戎王, 益國十二”。厲公十六年伐年夜荔, “年夜荔遂滅”。獻公六年,“ 初縣蒲、明善氏”。孝公初年“ 西斬戎之獂王”。周安王七年即秦惠公五年,秦攻滅綿諸戎。在這一階段, 秦人滅戎國良多, 但秦人若何統治這些少數平易近族,年夜約對克服者多設縣、道治之, 臣邦、外臣邦等統治形式是否已經實施也不清晰。《后漢書· 西羌傳》記錄: “ ( 孝公) 二十年, 使太子馴率戎狄九十二國朝皇帝”。可知這些“ 戎狄” 仍連結著國度的形式。固然史猜中并未明言, 可是這些戎狄有臣屬于秦的陳跡。

▲先秦期間居平易近有華夏和戎、狄、蠻、夷的區分
關于秦人設立屬邦的最早記錄, 當為《史記· 秦本紀》惠王十一年的記錄: “ 十一年, 縣義渠。歸魏焦、曲沃。義渠君為臣”。《后漢書·西羌傳》對此事的記錄為: “義渠國亂, 秦惠王遣庶長操將兵心猿意馬之, 義渠臣于秦”。《史記》 中的“ 縣義渠”的記錄年夜約是指在原義渠屬地的一部設縣, 而非義渠全域當作為秦的屬縣。因為《史記》此后關于義渠的記錄中, 義渠的首級仍稱君或王,在此后,秦派使者與義渠交通以及義渠與魏的交際勾當,并響應魏國號召在背后襲擊秦國李帛城,隨后被秦攻破二十五城,此后義渠的信息就只剩下義渠君和秦太后的桃色新聞。
這都申明了義渠仍保有政權的必然自力性,但很是懦弱,被秦秋后算賬直接崩潰,殺義渠王與連殺蜀侯一樣只是為了進一步奉行郡縣制。是以《史記》所載惠王十一年的設縣應是局部性的, 義渠臣于秦后仍連結著必然水平的區域自治, 直至秦昭王殺義渠王設立海說神聊地郡為止。


▲考古發現的西戎銅矛
那么其余西戎部落是不是在設立郡縣今后都被覆滅了呢?其實并沒有。《史記·秦始皇本紀》中記實蘄年宮之變時有“戎翟君公”一詞與官騎、衛卒、舍人等并列,或為西戎屬邦貴族服兵役之證。而馬家塬地處邽縣之側,經學者考據為綿諸戎,綿諸戎早在公元前395年被秦兼并,此后并無頻頻兵變之舉,秦設立綿諸道延續至漢代,即自治的屬邦。

▲馬家塬出土鐵矛
秦對西戎屬邦的節制,限制了臣屬國的軍事力量。秦統治者的這一步履表示在其對臣屬國刀兵制造的節制上。《試論秦國之“屬邦”與“臣邦”》中認為屬邦在必然水平上已掉去了刀兵制造權。臣屬國的刀兵年夜約是由中心當局武庫發放的。秦中心當局經由過程對刀兵制造、發放以及保管的節制, 連結其對臣屬國武裝力量的節制。

這在馬家塬出土的刀兵里就有所表現:出土的青銅箭頭都是三翼有銎式箭鏃,是風行于海說神聊方草原地域的形制,與華夏的帶鋌銅鏃判然不同,當為便宜;而出土的短劍是海說神聊方草原文化常見的類型,也與固原青銅文化近似。但出土的鐵矛,年夜大都都迥異于以固原青銅文化為代表的西戎地域出土的青銅矛和鐵矛。

也就是說馬家塬本地的綿諸戎所裝備的刀兵應該有一部門是秦中心當局制造發放的,出格是鐵矛,表現的是秦國刀兵的制造程度。馬家塬的綿諸戎很可能是當作為了秦的忠誠屬邦,為秦國的爭戰供給兵員和馬匹牲畜,所以能擁有遠勝于周邊戎人的物質財富,也深受秦的物質文化影響,擁有了年夜量的秦文化器物。綿諸暢旺發財,與朝四暮三的義渠形當作了光鮮的對比。當然,比起知名度,綿諸自愧不如義渠,能因為桃色事務在兩千年后還被電視劇這么八卦一番。
參考資料:
[ 陳力:《試論秦國之“屬邦”與“臣邦”》,《平易近族研究》1997年第4期。]
[ 司馬遷撰:《史記·秦始皇本紀》,海說神聊京:中華書局,1959年標點本。]
[ 范曄撰,李賢等注:《后漢書·西羌傳》,海說神聊京:中華書局,1965年標點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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