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遇到過什么意想不到的交通違章么?
前段時間我和家人自駕去了趟威海,我開車一向老實,高速上也規矩地把車速控制在限速范圍以內。回來以后,本著“有則處理無則安心”的態度,第一時間查了下違章記錄。
結果出乎我的意料:沒想到,我一路平穩駕駛,竟然有兩處違章!

令人心痛的違章截圖?
“通過施工作業不減速”是什么鬼?一路上除了限速標識,哪來的什么減速標識啊?!!!
陷入癲狂的我,甚至懷疑被山東交警蜀黍“坑”了,為了追求找到真相,特意翻閱了《交通法》,萬萬沒想到,還真有這條!

這個嘛...

仔細回想一下,路上的確遇到過一段施工路段,但我的車速并不快,當時應該是90km/h-100km/h之間。
后來處理違章的時候,我咨詢了交警蜀黍,人家跟我說:可能是由于我沒有采取明顯減速行為,被“移動電子警察”拍到了,如果當時車流不多的話,應該把車速降低到60km/h-70km/h之間為宜!
通過我這個慘痛的經歷,希望各位能吸取教訓:不超速只是前提,注意道路環境才是大方向!

出門在外一定要注意?
無處不在的“電子眼”
不要以為我碰上這種“冷門”的違章是個例,在《交通安全實施條例》里還有一些“我們覺得沒問題的小事情”,實際上屬于違法行為!
也許平常警察不管你,但萬一哪天警察蜀黍逮到你,罰你也是沒有脾氣的。
比如下面這些:
No.1
我們覺得自己改個警報器或者裝個標志燈啥的很個性,實際上可能會罰款200元。
No.2
我們覺得自己是合法司機,駕駛證丟了正在補辦或者損毀,無所謂繼續開車,但如果被發現,雖然不屬于無證駕駛,但也可能面臨處罰。
No.3
我們覺得在排隊或者堵車的時候加個塞不叫事兒,但實際上可能會被罰款200元。
No.4
我們覺得沒有紅綠燈的鐵道路口只要不放桿子,就不用減速慢行,就可以“橫沖直撞”,但是可能會被罰款100元。

通過鐵道路口時要慢行或停車觀察
No.5
我們覺得自己駕駛技術過硬,上路可以隨意變道,但是當你影響到其他人的時候會被罰款50元以及口頭警告。

車門或車廂尾門必須管好?
No.6
我們覺得車門和后備廂沒有關好是自己的個人行為,但是交警叔叔可能會罰款50-200元。
No.7
我們覺得下坡的時候掛空擋是自己的駕車習慣問題,但這也是違法行為。
No.8
我們覺得自己騎輛電動車就可以隨意亂竄,各種逆行,但可能會被罰款5-20元,甚至扣車。
No.9
我們覺得消防車挺酷自己也貼個消防標識吧,也許當你貼了以后會被罰款200元。
No.10
我們覺得在后視鏡上掛個吊墜能“辟邪”,但實際只能阻擋你的視線,這樣做將可能被罰款50元。

后視鏡上的掛件阻礙視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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