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想說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二條規定:“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所以說大家在需要急用身份證的時候可以在公安部門去領取一個臨時的身份證,大家只要攜帶這個證件去取票的話是可以取的,不過辦理這個證件需要一到三個工作日,大家如果日程比較緊張這個方法是難以行得通的。
首先大家需要自己攜帶一張一寸的藍底免冠照片,當然不用帶也可以,火車站也有專門的照相儀器,當然是需要花錢的。
然后在臨時身份證辦理窗口辦理臨時身份證,當然有的地方是有專門辦理臨時身份證的儀器的,大家可以就自己方便進行選擇,在柜臺處提交自己身份證號碼等工作人員核實之后,采集你的照片然后辦理臨時身份證。
最后你拿到你的臨時身份證直接到取票窗口取票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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