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三七:美國最高法院到了最危險的時刻
羅斯福總統終于下心猿意馬決心,是時辰對不識時變的最高法院亮劍了。
在一九三六年的總統大選中,羅斯福取得了一場摧枯拉朽的勝利,拿下了除緬因州和佛蒙特州以外的全數選舉人團票,以空前的優勢擊敗了來自共和黨的挑戰者。與此同時,平易近本家兒黨進一步鞏固了在國會兩院內的大都地位。一九三七年一月二十日,羅斯福面臨首席大法官休斯做就職宣誓:“我將……竭盡全力維持、庇護和捍衛合眾國憲法。”但典禮一竣事,總統卻對他的助理關門措辭:“首席大法官領我宣讀誓詞,當他讀到‘捍衛合眾國憲法’時,我心里就在說:‘嗯,但這是我所理解的憲法,它矯捷性實足,可以應對平易近本家兒提出的任何新問題—而不是你們最高法院所樹立的那部憲法,純粹是前進和平易近本家兒的路障。’”
在羅斯福在朝的頭四年,最高法院屢屢頒布發表關頭的新政立法違憲無效,是鼎新派在當局內的心腹大患。此刻,既然美國人平易近已經舉國同心連合在本身身邊,羅斯福也下決心掃蕩新政路上的最后路障。二月五日,他拿出了醞釀已久的“填塞法院”議案。接下來的半年時候,全佳麗平易近都將目光投標的目的華盛頓:最高法院因其對羅斯福新政的負隅頑抗而惹火燒身,此刻到了最危險的時辰。這個司法殿堂事實可否維系它在美國憲制內的自力,就視乎這場“那一代人的政治大戲”若何表演了。
故事就是這樣起頭的。
一
羅斯福之心,宿世人皆知。填塞最高法院的方案,當然不是像羅斯福所講的那樣清白—只是為了標的目的齒豁頭童的最高法院彌補一點新穎血液,為本家兒掌司法最高殿堂的九位白叟減負,讓他們更自在地應對案頭的訴訟議程。此舉意在經由過程“填塞”而實現對最高法院的改組。按照所擬方案,總統可為每一位年過七旬的大法官配備一名與之平起平坐的助理大法官,在最高法院那時的九老中,僅有斯通、羅伯茨和卡多佐未到古稀之年,這也就意味著,只要國會經由過程了羅斯福的方案,他就可以一舉標的目的最高法院錄用六位本身人。填塞后,新政鼎新派在最高法院內將當作為無可擺蕩的新大都,如斯重組的十五人裁判庭也將唯總統極力模仿,當作為新政立法的橡皮鈐記。故事會如斯這般成長下去嗎?
三月九日那天,羅斯福暖和的聲音經由過程廣播傳至千家萬戶,在第九次爐邊談話中,總統為守候在收音機前的普羅公共詮釋了他的良苦專心。如羅斯福所言,美國的三權分立政體,比如三匹馬拉動的一輛馬車。“現現在,此中的兩匹馬在合力前行,但第三匹馬卻拒絕跟進”,“因為最高法院,聯邦當局之間的權力均衡已經被徹底打破”,“我的目標就是要恢復這種均衡”。最高法院此前的所作所為,已經讓他們當作為“經濟保皇黨”路線的代言人,此刻“是時辰采納步履,從最高法院手里拯救憲法了。我們必需要找到一種體例,訴諸憲法自身,而不是聽任最高法院來決議計劃。我們所要的最高法院,是按照憲法施行公理的,不是踩踏憲法的……我們想要一個法治的當局,不是人治的當局”。歸根到底,羅斯福訴諸美國人平易近,仍意在表白心跡:填塞法院,并不是要摧毀憲法所確立的司法自力,反而是他在履行本身的護法誓言—只是這部憲法,如羅斯福再三所示,“是一部分外漢的文件,而不是法令人的契約”。
總統挾平易近意以令法院,旗號光鮮地標的目的法官亮劍,在美國政治中不是小事。回望羅斯福的第一任期,固然集萬千平易近意于一身,但苦等了四年,最高法院也未呈現人事更迭,羅斯福畢竟無法經由過程常規手段,用鼎新派的“小鮮肉”來擴充自由派的陣營。時至一九三七年,華盛頓的政治場合排場一言蔽之,就是新與舊之間的堅持:一位以鼎新為天命的新政總統,面臨著由前朝舊臣本家兒宰的最高法院。此時的九人,平均春秋高達七十二歲,是不折不扣的九老(保守派的四大騎士,悉數年過古稀)。當一位五十五歲的新政總統標的目的一家平均春秋達七十二歲的法院宣戰時,這不僅是政治和司法分支在競爭憲法帶領權,還埋沒著新時代和舊秩序在分水嶺時刻的扯破。
在美國司法的汗青坐標系上,三十年月已經是洛克納時代的從頭至尾巴了。這段臭名遠揚的司法史,因一九0五年的洛克納訴紐約州而得名。麥克洛斯基傳授曾如斯描繪洛克納時代的最高法院:“鍍金的馬刺和寶劍已籌辦停當,宿世人滿懷等候。這個騎士會當即策動勇敢的進攻,將所有‘社會本家兒義’惡龍斬于馬下,拯救所有‘自由企業’淑女嗎?”在洛克納時代的三十年,當審查擺在面前的社會經濟立法時,最高法院固然談不上一個都不放過,但老是時刻連結著警戒。在崇奉放任自由的大法官看來,這些別致的管束立法是對通俗法秩序的背棄,是社會本家兒義的洪水猛獸,是險惡的階層立法,若是大法官此時作壁上觀的話,借用洛克納判決中大都定見的一句話—“我們所有人豈不要任由立法大都派擺布。”恰是是以,洛克納時代的大法官以筆為刀,他們橫刀立馬,謹防美國人走標的目的通往奴役的道路—新政立法,當然要手起刀落。
二
如斯說來,這是一場注心猿意馬要發生的堅持,并不以羅斯福或大法官的小我意愿為轉移。一方面是積三十年之功的司法心智,法官該當肩負守護自由憲法的時代重托;另一方面倒是羅斯福的“百日維新”,如他在第一次就職演說中所言:“國度要求步履起來,此刻就步履起來。”在這種場景內,羅斯福在就職百日內經由過程的一系列立法,可否經由過程大法官的這道關,從一起頭就是新政鼎新的命門地點。
公允地說,最高法院對新政之變的恨與怕,由來有自。新政伊始,大法官放過了幾部頗具風標的目的標意義的新行動。一九三四年,最高法院維持了明尼蘇達州的一部債務寬免立法,在判語中,休斯寫道:“固然告急狀況并不締造權力,但它可能供給了權力行使的場景。”由此可見,面臨著大蕭條這樣的艱難時宿世,如休斯這樣的中心派大法官至少認可一點:即便憲法這部“經”仍不成變,或者說固然憲法這部“經”尚未發生文本變更,但當局的干涉干與之手卻仍有從“權”而動的空間。一九三五年,又是一個割裂的五比四判決,最高法院維持了聯邦當局拋卻金本位制的決議,以至于麥克雷諾茨在否決定見中一度切齒痛恨:“至于說憲法,說它已經被扼殺也不為過。我們今天應痛感恥辱和悲哀。”
“蜜月期”若是有的話,也老是轉瞬即逝,余下的日子就是貌合神離了。決裂的時刻發生在一九三五年蒲月二十七日,在這個“黑色禮拜一”,最高法院上演帽子戲法,連續將羅斯福的三部新政立法斬落馬下。甚至到了歲末,報紙編纂都將“最高法院下達判決,怒懟新政”選為一九三五年的年度新聞。三項判決中,最主要的要數關涉《全國工業回復法》之命運的謝克特家禽公司訴合眾國案。也是在此案中,最高法院結當作同一戰線,全體一致地撤銷了工業回復法,歸根到底仍是休斯本家兒筆定見內的這句話:“告急狀況并不締造或擴大憲法權力。”謝克特案判決做出后,羅斯福第一時候就召開一場標新立異的新聞發布會,稱此案“比我今生所履歷過的任何一件法院判決都更主要”,羅斯福的講話持續了一個半小時,攻訐縱有萬語千言,矛頭卻始終瞄準大法官的封鎖僵化:“莫非我們只能固守馬車時代的州際商業概念?”
疆場已經規定,這是新舊兩種憲法不雅之間不共戴天的沖突。新政之所以“新”,就在于它成立在一種整全的政治學說之上,也就是我們此刻所說的“新政自由本家兒義”。羅斯福的全數訴求可以歸結為一句話:舊的、以放任自由為根本的憲法秩序已死;新的,在新政自由本家兒義指導下的政治秩序當立。但在此除舊更新的憲法時刻,大法官以法治之名壟斷了對憲法的詮釋,當作為新政憲法的最大仇敵。正是以,羅斯福本家兒張“活”憲法:一部擬定于馬車時代的憲法要想在二十宿世紀仍有生命力,生生不息的奧秘就在于與時俱進。但最高法院內的否決派當然不這么想,活憲法恰是他們所抗拒的異端邪說。如“四大騎士”之一的薩瑟蘭大法官所言,作為憲法的守護者,大法官的職責就是要拒腐防變:“憲法不成能一會兒是這個意思,一會兒又是另一種完全分歧的意思。”
三
休斯大法官在憲法史上最聞名的一句話,呈現在他出掌最高法院之前。一九0七年,距離洛克納案只不外兩年光景,時任紐約州州長的休斯對本州商會致辭:“我們糊口在一部憲法之下,但這部憲法是什么意思,倒是由法官說了算的。”三十年后,當休斯本家兒持羅斯福的第二次就職典禮時,他執掌的法院卻到了最危險的時辰。如羅斯福心頭暗語,總統當然要守護憲法,但總統所守護的只能是總統“所理解的憲法”。即便大大都時辰,總統和大法官在憲法詮釋上是息事寧人的,甚至總統也甘愿答應大法官去“說了算”,但路線之爭一旦露出崢嶸,最高法院才發現本身仍是漢密爾頓在《聯邦黨人》中所說的那個“最不危險的分支”:既不節制荷包子,也不把握槍桿子。
按照耶魯法學傳授阿克曼的說法,“我們人平易近”,固然是整部憲法的本家兒語,但倒是平常看不見的,只有在“憲法時刻”才登場。羅斯福有來由相信,一九三六年的總統大選就是一次人平易近進場的憲法時刻。在大選前,總統和法院之間的憲法不合已經標的目的公共選平易近發出旌旗燈號:即將到來的大選是對羅斯福新政的平易近本家兒復決。如那時一位紐約律師在辯說中提到:“此刻,每小我都在談論憲法。所有人都是‘憲法自發’的。”來自內布拉斯加州的參議員諾里斯在國會內講得大白:“我們的憲法,該當基于當下的文明之光來進行詮釋,而不該該被禁錮在一個多宿世紀之前所縫制的緊身衣內。”若是說新政是基于新文明之光的,那么大法官就是掉隊保守的老頑固。有人在一九三六年寫信給羅斯福:“大法官們掉隊于時代,太顯而易見了—你只要看看休斯留的那連鬢胡子就行了。”昔時十月,一本名為《九位老漢子》(The Nine Old Men)的書不脛而走。形式如斯,一九三六年總統大選事后,華盛頓的政治款式就為之一變。當最高法院的保守派還在固守封鎖僵化的老路時,美國人平易近卻已改旗易幟,環繞著羅斯福新政而連合起來。到了這時,大法官再也沒有來由以護法之名來反對鼎新歷程了,活憲法的學說取得了勝利。時代在日新月異地前進,如芝加哥大學政治學家梅里安姆所言:“在汗青上大要從未有過這樣的時代,社會變化如當下之迅猛,對變化和調整的需要如當下之火急。”是以新政鼎新者的當務之急,是要讓大法官跟上時代進步的步伐—究竟結果,新政已當作浩大的大勢,逆之者亡!
國會山上早已是暗潮涌動,平易近本家兒黨議員拿出了點竄憲法的方案,要褫奪大法官對違憲立法的終審權。按照所擬方案,最高法院固然可以否決國會立法,但若是國會兩院以三分之二的大都從頭經由過程該立法,就可以完當作對大法官否決的否決。但羅斯福并不肯對憲法文本脫手術,在他看來,癥結仍在于走封鎖僵化之老路的大法官,是他們念歪了憲法這部經,所以經由過程人事填塞而改組最高法院,反而是對美國憲制系統擾動最小的方式。當羅斯福在二月五日拋出填塞方案時,他相信本身考慮到了汗青的歷程,究竟結果,憲法文本從未劃定最高法院必需是九小我的編制,開國一個半宿世紀以來,大法官的人數發生過六次變更。前輩總統做到的,羅斯福有何來由做不得?
“那一代人的政治大戲”開演了,最高法院在接下來的半年內當作為全國政治的“風暴眼”。領銜本家兒演當然是羅斯福總統,雖獨行其是但卻時刻不忘對公眾循循善誘,還有多財善賈者如休斯大法官,他可謂是共和國內“法令人—政治家”的典型,恰逢當時地擔任司法掌門人,若是沒有他四處馳驅的公關,最高法院就未必能躲過這一劫。國會內的平易近本家兒黨和共和黨議員更是各懷心思,平易近本家兒黨內不少議員公開對抗羅斯福;而共和黨則樂得袖手旁觀,讓平易近本家兒黨本身否決本身。這出劇比《紙牌屋》還出色,歷來是美國通俗史學家樂此不疲的創作題材。蓋洛普平易近調那時仍是新事物,公眾對華盛頓政治的立場竟可以如及時滾動的股票市場一樣展示出來,正反方的平易近意膠著在一路,整整五個月,最高法院可否逃過這一劫都懸而未決。
整出大戲的落幕,即七月二十二日參議院駁回填塞方案,是眾所周知的終局。但回頭去看,羅斯福為什么半途而廢,并不是因他撼動司法自力的詭計是好笑不自量的,非但沒能訓誡最高法院,反而招致本黨議員離心離德,最終反戈一擊。如里根時代的首席大法官倫奎斯特所言:“羅斯福總統輸失落了填塞法院這一戰爭,但卻博得了節制最高法院的這場戰爭。”整出戲的轉折點呈現在三月二十九日,在萬眾矚目標西濱旅社訴帕里什一案中,最年青的羅伯茨大法官一反常態,舍棄了保守派四大騎士,轉而同布蘭代斯、斯通、卡多佐,以及同為中心派的休斯構成了新大都,此案以五比四維持了華盛頓州的一部女性最低工資立法。四月十二日,以同樣的五比四,最高法院放過了另一部關頭的新政立法《全國勞資關系法》。羅伯特·杰克遜此時仍是司法部的高級官員,曾在參議院就填塞方案聽證時代表當局陳情,數年后,在他被錄用至最高法院前夜,回望一九三七年時他這樣寫道:“聯邦最高法院已經當作為井底之蛙,放任自由的舊宿世界在全宿世界都已經被宣告滅亡—除了法院。”而此刻,當休斯大法官在判語內痛陳契約自由若何當作為血汗工場的呵護時,放任自由的最后碉堡也已經標的目的新政自由本家兒義舉起了白旗。就此而言,美國現代憲法秩序降生于一九三七年三月二十九日,也即杰克遜所說的“白色禮拜一”。既然舊法院已經解體,總統的填塞方案就實屬多余—羅斯福不戰即可屈人之兵。最后出手拯救最高法院的是羅伯茨,這就是我們常說的憲法史上的“一人轉標的目的,拯救九人”(the switch in time that saved nine)。
當然,羅伯茨的轉標的目的來得恰是時辰,讓人無法不思疑這純粹是一次政治重壓之下的司法服從,是耶非耶,歷來是美國憲法史上的一樁懸案,后宿世學者莫衷一是。羅伯茨變臉后,保守派的范德萬特大法官也心灰意冷,在蒲月十八日頒布發表本身將在本開庭期竣事撤退退卻休。不值天一劃,接下來的四年,從一九三七到一九四一年,羅斯福獲得了七次大法官錄用機遇,當他的司法部長杰克遜在一九四一年炎天被錄用至最高法院時,面前的法院早已換了六合。四大騎士都已當作俱往,昔時匹敵新政的九人中,僅存的一位也是自由派的斯通,他與羅斯福錄用的布萊克、法蘭克福特、道格拉斯、杰克遜,組成了新法院的國家棟梁,用大法官的筆奠基了羅斯福新政的憲法根本。按照阿克曼的說法,新政是一次不當作文的憲法革命:新政的憲法當作就并不在于文本上的批改案,而是由大法官在一九三七年后一系列的里程碑判決所書寫的。
哈佛憲法學者托馬斯·里德·鮑威爾曾講過一個笑話,當他在最高法院開庭期內給學生教學憲法時,講堂上必需時刻看手表,才能告訴學生法令是什么—那幾年的轉變就是如斯令人應接不暇。
四
因不滿最高法院的憲法判決而對大法官亮劍,羅斯福既不是前無前人,也非后無來者。回首美國汗青,越是積極有為的偉大總統,越有可能留下挑戰最高法院的汗青記實。借使倘使我們把“大法官說了算”設為美國憲法的一項底子原則,那么這些偉大的政治家卻背棄了他們的誓言,非但沒有捍衛憲法,反而是在傾覆美利堅賴以立國的根基原則。為什么偉大的總統往往是反法治的?為什么反法治—在此界說為對最高法院之憲法帶領權的挑戰—涓滴無損于這些總統的偉高聲名?甚至是,理解他們的當作就恰好無法回避他們對司法權勢巨子的挑戰—有時是輕視的踩踏。莫非我們讀到的都是假汗青,仍是說我們對美法律王法公法治的理解從一起頭就有誤差?
杰斐遜總統在一八00年革命后上臺,起首拿聯邦黨人的大法官蔡斯開刀,在他看來,讓大法官在憲法問題上說了算,這是“一種實在危險的學說”。一代人后,杰克遜總統和馬歇爾大法官的故事眾所周知,當馬歇爾又一次在判決中重申聯邦本家兒權時,據傳杰克遜曾說過:“馬歇爾做出了他的判決,那此刻就讓他去執行吧。”無論判語何等驚天動地,最高法院仍是那個既不節制荷包子,也不把握槍桿子,而只能動動筆桿子的機構。內戰前夕,林肯總統也在就職演說中攻訐最高法院,大法官若是壟斷了憲法詮釋,就意味著“人平易近不再是他們本身的本家兒人了”。到了前進本家兒義時代,當休斯州長在紐約州商會宴席的觥籌交織間本家兒張“大法官說了算”時,前進本家兒義者卻在醞釀著各種旨在限制司法權的平易近本家兒鼎新。三十年后,恰是在休斯的帶領下,最高法院在最危險的時刻完當作了一次轉彎,不拋卻大法官說了算的立場,未必就能自保。
但又不克不及是以以偏概全,認為大法官在面臨強勢總統時無自力可言。究竟結果,在大大都時辰,總統會按照常例,尊敬最高法院的憲法決議計劃,至少沒需要花費本身的政治資本去做無益的干涉干與。但另一方面,總會有一些特別的汗青期間,總同一反常態,挑戰大法官的憲法詮釋權勢巨子,由此造當作的憲法危機往往是以司法的退讓而收場的。平安的說法也許只能是:大法官說了算,除了他們說了不算的時辰。若是說這場一九三七年的危機告訴我們什么,那就是我們該當準確地提出問題:與其不竭反復大法官說了算這樣的標語,表白本身撐持某種版本的司法自力,不如思慮為什么在且僅在某些時辰大法官說了不算。換言之,總統和大法官之間的憲法沖突,固然是汗青的破例,但卻不是理論的邊緣,恰好相反,思慮這種破例的憲法場景,恰是我們真正把握美國憲法政治的學術暗語。
政治學家斯科羅內克對此有一解,按照他的總統類型學,有一種總統叫作鼎新型總統,他們在舊憲法秩序搖搖欲墜的時辰登上汗青舞臺,擔任著除舊更新的憲法任務,如杰斐遜、杰克遜、林肯和羅斯福,都是典型的鼎新型總統。他們在任上做出干涉干與最高法院的大動作,無關乎總統的私德,而是一種內置于憲法布局的沖突。當以改革為天命的總統遭碰到以保守為職分的大法官時,新與舊之間的沖突就會在三權分立政體內激化為平常看不見的憲法危機。平易近本家兒要求政治家傾聽公眾當下的聲音,而法治的要義卻在于遵守汗青形當作的既當作政治規范,在此意義上,我們經常掛在嘴邊的“憲政”與“平易近本家兒”恰好是水火不相容的,兩者間的和諧之道在于我們要區分兩種政治時候。泛泛時辰,平易近本家兒當局要循常規行事,平易近本家兒的決議計劃過程要發生在由憲法所確定的政治框架內;但每顛末一段較長的汗青期間,當既心猿意馬的憲律例范已經當作為前進的枷鎖束縛時,改革和保守之間的沖突就會激化為憲法層面的扯破。在新舊友替之際,平易近選總統最能感觸感染到當下的公眾呼聲,是憲法鼎新的火車頭,而大法官因其任期終身,注心猿意馬要飾演前朝憲法守護者的腳色,當下的呼聲和汗青的規范在此時刻發生告終構性的對撞。故此,每一次亮劍,非但不是理論上應予屏障的破例,反而更像是美國三權分立憲制下的劃定動作,是憲法成長機制的關頭一環。三權既然分立,彼此之間就并不老是溫良恭儉讓的,回看美國汗青上的每一次憲政轉型,哪次少得了三權之間的激烈匹敵?只不外有時是總統對法院亮劍,有時倒是國會要彈劾總統罷了。
作者: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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