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喝酒,中國人有一種心理情結,認為能喝的人豪爽、大氣、義薄云天,把喝酒當當作了一種糊口典禮,其實,在喝酒這方面,日本人也不遑多讓,以至于幕府將軍專門公布了數道禁酒令,限制酒徒的肆意妄為,但仍是擋不住日本群眾的喝酒熱情,酒徒們甚至舉辦了“大喝會”來比拼酒量。任何社會現象都有深刻的汗青邏輯,日本的酒文化根植在軍人文化之中,有一種特別的無可何如的悲慘感。

江戶人的酒量——正史與別史
按照日本史料記錄,19宿世紀前期,江戶(東京)市平易近每年喝下跨越90萬桶的清酒。裝酒的桶叫“四斗桶”,現實容量約為三斗五升,是以90萬桶現實上是56700升。假設那時的江戶生齒是一百萬人,每人的平均消費量約為一天155毫升。

跟曩昔比擬,現代日本人酒量若何?按照日本當局統計的2011年度“酒類發賣(消費)數目等環境表”,可以發現東京人喝酒最兇,當作人平均一天消費301毫升(全國平均是224毫升)。
相較之下,似乎現代日本人的酒量漲了。然而這是以當作人生齒計較的數字,以所有居平易近來計較,人均天天255毫升,和江戶時代的差距并不是很大。不外,江戶時代的日本人只喝清酒(日本酒),酒精度一般6度;而現代人消費的酒類快要一半是啤酒或發泡就,它們的酒精濃度只有清酒的三分之一,單論酒精度數,江戶人沒有輸給現代人。

但還應該注重一點,江戶的市道上暢通的不只清酒,還有大量的濁酒,而這部門酒的數目沒有被記入汗青。始于天保四年(1833)的大饑饉導致米價攀升,為了按捺米價,幕府號令降低釀酒量,削減至原本許可量的三分之一。
因為幕府的限制,江戶市道上暢通的酒大幅度降低,可是對于酒的需求市場還在,于是呈現很多釀造濁酒的人,操縱濁酒填補清酒需求。按照天保七年(1836)的記載,原本“以釀造濁酒為生者”共330人,到了天保八年(1837)增添了1533人,合計為1863人。若是將這部門不載于正史的濁酒產量一并計較,江戶市平易近耗損的酒量就很大了。

呈現于1796年的笑話集《輕口筆彥咄》就記錄江戶人的酗酒環境,書中描寫三都(江戶、京都、大阪),別離介紹到“江戶重酒”、“京都重穿”、“大阪重吃”。在所有人眼中,江戶是個泡在酒罐子里的城市。
幕府將軍德川綱吉發布《禁止酗酒令》
江戶市平易近酗酒的弊端,在西方人的眼中也是一種匪夷所思的奇景。公元1563至1597年到日本布道的葡萄牙人路易斯·弗洛伊斯在其著作《日歐文化比力》中寫到:
“我們不會喝酒喝到跨越限度,也不會有人一向勸酒。日本人會不竭互相勸酒,有人因而喝到吐逆,有人因而酒醉。”
“我們感覺喝酒喝到昏迷不醒是一種恥辱,十分難看。日本人卻以此為榮……”

路易斯·弗洛伊斯提到西方人與日本人喝酒的差別,其實存在于整個東亞的糊口習慣中,日本人互相勸酒,一向到喝醉,并且只有喝醉才算是到位了。面臨這種不面子的環境,德川幕府第五代將軍德川綱吉決議加以管束。
德川綱吉于元祿九年(1696)八月十七日發布通知布告,本家兒要說了三點:
第一、良多人喝醉后,固然處于無意識狀況,但做出了違法亂紀之事,一律按清醒算。
第二、不得強逼客人喝酒。若是有人撒酒瘋,灌酒的人同罪。
第三、削減賣酒者,削減酒類供給。
德川綱吉禁止的恰是弗洛伊斯指出的不良喝酒習慣:喝多了撒酒瘋和強逼他人喝酒。

德川綱吉
德川綱吉在汗青上素以愛護動物出名,他公布了“生靈同情令”禁止日本人殺狗,但其實除了厭惡日本人殺動物,他也不喜好日本人喝酒。所以日本官員那時都互相提醒:將軍厭惡酒,須各自禁止,同時奉告手下禁止。
因為這道通知布告沒有引起正視,第二年幕府再度公布《酗酒禁止令》。為了降低喝酒人數,此次增添了喝酒當作本,幕府起頭標的目的江戶的酒廠“抽稅”(營業稅)。這筆營業稅一則是用來填補那時已經惡化的幕府財務,同時也但愿經由過程增稅來調高酒價,以降低市場對酒的需求量,抑止蒼生酗酒。

營業稅不僅針對江戶,最終擴大至全國的酒廠,據《正寶事錄》記錄,酒的“售價高于那時市價的五當作,多出的五當作作為營業稅上繳國庫”。營業稅完全被轉嫁到消費者頭上,激發了浩繁酒徒不滿。德川綱吉在寶永六年(1709年)一月薨,同年三月營業稅就被拔除了。
《酗酒禁止令》是基于德川綱吉小我對酒的厭惡所頒布的號令。是以盡管酗酒禁止令并未撤銷,但仍是跟著德川綱吉的死而名不副實,兒女的將軍也不再公布不異的號令。
幕府再次出手,酗酒軍人充公雙刀
德川綱吉身后,幕府固然放寬了對酒的禁令,但并未放松對醉漢的辦理。針對撒酒瘋的醉漢而激發的治安問題,政府擬定了嚴酷的律例,下重手懲戒。

德川吉宗
在第八代將軍德川吉宗授意下,出格創制了針對醉漢的法令,出格申明了軍人喝醉后殺傷人的懲罰法子:
第一、“撒酒瘋殺人者”極刑。
第二、“撒酒瘋致人受傷者”,凹凸級軍人有分歧的處置法子,越是高級的軍人受罰越重,若是沒錢支付傷者的醫藥費,則需要把長短兩把刀交給傷者。刀對于軍人來說就是臉面和生命,從這里看,對于軍人酗酒鬧事的懲罰不成謂不重。
第三、“撒酒瘋而毆打人者”的罰則與第二條傷人條條目相差無幾,獨一分歧的是軍人若是無法支付罰條目,無須交出長短兩把刀,而是將持有的其他財富交給受傷者。

這項法令固然嚴酷,但卻治標不治本,沒有禁止喝酒。日本有句俗話說“江戶的特色是火警和打斗”,所以,根基上一有人喝醉,就會當街打斗,治安問題很凸起。
江戶喝酒浮宿世繪——軍人的沒落
固然政府三令五申,禁絕酗酒,禁絕酒后鬧事,但那時的人漫不經心,反以酗酒為榮,甚至還舉辦了比力酒量的“大喝會”。大喝會呈現時候很早,按照《近宿世古跡考》(1804年)記錄:慶安年間(1648—1652)頻仍舉辦酒戰。喝酒的人分為兩方,邀請酒量大的人擔任兩邊上將,酒徒們充當酒兵,以大杯喝酒,角逐酒量,最終分出輸贏。

大喝會這種奇葩的勾當到了19宿世紀又再度風行。按照那時人的筆記,所謂的大喝會邀請酒豪與不善喝酒的人分坐擺布兩排,由本家兒辦人記實兩邊吃喝的數目,并張貼出來,供看熱鬧的群眾不雅摩。
筆記還記錄了一場大受接待的大喝會,中屋六右衛門為慶賀生日,舉辦了一場“酒戰”,邀請了各路酒豪。當天參賽者約一百多人,籌辦了六種酒杯,最大的一杯容量快要三升。角逐成果是下野小山的佐兵衛喝了七升多,吉原的伊勢屋原慶喝了三升多,大阪屋長兵衛喝了四升多……

固然數字有些夸張,不外也證實了江戶是一個酒徒堆積的處所。為什么日本人如斯熱衷于喝酒呢?這個問題得從軍人階級的沒落說起。
日本軍人的古典稱為“葉隱”。《葉隱聞書》是江戶時代傳播的軍人涵養書,可以說是一部關于軍人言行舉止的“論語”,所以又稱《葉隱論語摘抄》。“葉隱”一詞源于古詩,意指軍人就該當像樹葉的樹蔭,在別人看不見的處所為本家兒君奉獻終生。這本書一起頭就寫“軍人道者,死之謂也。”要求軍人為了本家兒人的事業激昂大方現身。

軍人是為本家兒人交戰的附庸,問題是江戶時代日本閉關鎖國,軍人毫無用武之處,于是他們的身份認同起頭呈現紊亂——若是不兵戈,還要軍人干什么?同時,因為地位和感化的下降,軍人們的收入也江河日下,吃喝都當作問題。固然本身身份很高,但糊口還不如“低賤”的商人面子。

時代的丟棄和糊口的艱辛,造當作了日本軍人大量酗酒的問題,因為軍人酗酒,良多仿照軍人言行的布衣也起頭了醉生夢死的糊口,全社會的自覺行為,最終培養了日本的酒文化和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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