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機動車行駛時,副駕駛乘坐人員也應當使用安全帶。
副駕駛必須佩戴安全帶的規定早在舊交規中已經有明確規定。
凡是在副駕駛上不佩戴安全帶的,執勤交警均可以對乘坐人處以罰款20元的處罰。
司機不系安全帶扣2分,乘坐人員不系安全帶不扣分但要處于20以上200以下的罰款。
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罰款50元,扣2分。
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罰款50元,扣2分。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罰款50元,不扣分。
最新統計表明,車禍中后排未系安全帶的乘客猛烈撞擊前排座椅,會對司機或前排的乘客形成極大的沖擊,使他們在車禍中死亡的概率增加大約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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