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相關材料
商標種類。
按照商標利用的對象及功能,可將商標分為三年夜類別通俗商標(商品商標、辦事商標)、集體商標和證實商標。
通俗商標。
通俗商標(商品商標和辦事商標),是指依法掛號的經營者,用以標明其商品或辦事來歷的標記。對于通俗經營商品或辦事的實體而言,其申請商標并用于商品發賣及供給辦事,則可以在第1~34類(商品類)或第35~45類(辦事類)選擇類別并指心猿意馬有關商品或辦事項目申請商標。換句話說,通俗商標即包羅商品商標和辦事商標。
集體商標。
集體商標,是指以集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名義注冊,供該組織當作員在商事勾當中利用,以表白利用者在該組織中的當作員資格的標記。
集體商標的特點。
集體商標的特點本家兒要包羅(1)權力歸屬組織。集體商標屬于由標的目的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構成的社團組織(如某行業協會),表白商品或辦事來歷自某一集體組織,但不屬于單個天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2)當作員配合利用。集體組織凡是不利用該集體商標,而由該組織的當作員配合利用。
集體商標與通俗商標的區別。
集體組織既可以申請注冊集體商標,也可以申請注冊通俗商標,但兩者有以下區別(1)集體商標表白商品或辦事來自某組織;通俗商標則表白來自某一經營者。(2)集體商標申請時必需提交利用辦理法則;通俗商標申請無此要求。(3)集體商標不克不及準許本組織以外的當作員利用通俗商標可以許可本組織以外的當作員利用。(4)集體商標掉效后兩年內商標局不得核準與之不異或近似的商標注冊;通俗商標則只需一年商標局就可以核準與之不異或近似的商標注冊。
更多相關資訊請存眷呱呱知道網(http://zhidao.zhiguagua.com)
0 篇文章
如果覺得我的文章對您有用,請隨意打賞。你的支持將鼓勵我繼續創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