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千年版權法》(DMCA)是1998年制定的一項聯邦法律。它將開發或使用使人們能夠訪問受版權保護的材料(如音樂文件、DVD或軟件程序)的軟件定為犯罪行為。它還將傳播受版權保護的材料定為犯罪行為 為朋友制作未經授權的數...
《數字千年版權法》(DMCA)是1998年制定的一項聯邦法律。它將開發或使用使人們能夠訪問受版權保護的材料(如音樂文件、DVD或軟件程序)的軟件定為犯罪行為。它還將傳播受版權保護的材料定為犯罪行為

為朋友制作未經授權的數字媒體副本是一種盜版形式數字版權保護法(DMCA)是指計算機盜版正在迅速減少那些在互聯網上傳播信息或銷售軟件程序的人的利潤。制作諸如文字處理程序或音樂復制品之類的盜版材料正成為使用互聯網或從中獲利的公司越來越頭疼的問題

在互聯網上傳播盜版視頻已成為一個主要問題DMCA試圖解決這一問題,制定了有關侵犯版權者的刑事和民事訴訟的具體規則。在某些情況下,侵權行為包括剽竊,沒有適當引用特定來源,或者故意盜竊。它還包括編程代碼,可以提供對編碼的材料的訪問例如,像Napster這樣的程序直接違反了DMCA,因為它允許人們下載音樂文件,而無需向音樂家和唱片公司付費。這個程序可以繞過數據編碼,這樣人們就可以非法下載DMCA定義的材料反對關閉Napster的人認為,DMCA是越界的,因為人們共享文件,而不是為他們的使用謀取利益,然而,即使是這種共享,理論上也違反了DMCA,因此Napster被勒令關閉2006年,在唱片業和電影業的支持下,一項擬議中的DMCA改革計劃將進一步加強對文件共享等項目的限制。并不是所有人都支持對原始DMCA的修訂。例如,DMCA的目標之一就是YouTube,在那里人們經常分享有版權的資料。引起一些爭議的是,一個主要的唱片公司,華納,正給予任何人使用他們的錄音制作短片的權利。其他唱片公司的進一步行動可能會有所幫助結束圍繞YouTube版權侵權的隱約爭議,讓人們更容易分享和體驗電影和音樂文件現在有許多組織反對進一步收緊數字版權管理局,但他們的反對可能沒有什么意義,因為這些組織缺乏一些軟件、唱片和電影業巨頭的游說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