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信托基金一種以提供教育資金為唯一目的而設立的信托基金。該基金是由一個人或多個個人將一筆錢存入一個信托機構,由一個叫受托人的第三方管理,用于特定的教育目的。它可以采取基金的形式,使一個人受益,或者,它可以是一...
教育信托基金一種以提供教育資金為唯一目的而設立的信托基金。該基金是由一個人或多個個人將一筆錢存入一個信托機構,由一個叫受托人的第三方管理,用于特定的教育目的。它可以采取基金的形式,使一個人受益,或者,它可以是一個慈善機構,惠及一群人,如獎學金獲得者,或教育機構。

可以為單個學生設立教育信托基金,也可以是作為獎學金項目的慈善基金。設立教育信托基金的人或團體通常被稱為授予人、捐贈人或委托人。他們提供資金或其他資產,并規定資金的用途和使用資金必須滿足的其他條件。接受信托基金資金的個人、團體或學校稱為受益人。授予人指定一人或多人擔任受托人,負責監督信托基金

教育信托基金通常由學生組成;教育信托基金的受托人有幾個重要的責任受托人的職責是管理信托基金,考慮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同時確保委托人的愿望得以實現。受托人的一些職責可能包括將資金投資以獲得最佳回報、管理其他資產、向受益人付款,并確保滿足委托人對基金使用的所有要求。為個人設立的教育信托基金通常由父母、祖父母、其他親屬或朋友作為授予人受益人通常是未成年子女。信托基金由受托人代為管理,在子女達到指定年齡(通常為18歲)之前,不能從信托基金中提取資金。一旦受益人成年,這筆錢可以用來支付大學、研究生院、商學院的費用,或其他教育項目。信托基金支付的費用取決于授予人的規定,但通常可以包括學費、書籍、費用,甚至生活費。如果是為慈善目的成立的,教育信托基金通常會惠及一群人或某個教育機構,如大學。這些信托基金通常由一群受托人管理,可能由多個捐贈人或一個授予人資助。這種信托的一些目的包括向符合另一個例子是建造或改善學校設施,以便為學生提供更好的教育體驗

教育信托基金可用于支付大學學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