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移民改革和控制法案》頒布后,美國邊境巡邏隊的人員增加了50%1986年《移民改革與控制法》的基石是納入雇主制裁,IRCA雇主制裁是自職業安全與健康法案頒布以來監管權力的最大擴展1980年法案(OSHA)。IRCA將三項雇主行為定為非法行為。故意雇傭未經授權進入美國的人員是最嚴重的違法行為。繼續雇用未經授權的工人和未正確核實其身份的員工也是聯邦違法行為
1986年《移民改革與控制法》由美國總統羅納德·里根簽署有人批評IRCA會讓雇主成為事實上的移民官員,針對這一批評,雇主的負擔減輕到接受合理看來是真實的文件。其他批評人士認為,雇主沒有能力處理對工人法律地位的審查,美國應該采用國民身份證。后來的批評者認為,IRCA對雇主的制裁力度不夠大。1986年《移民改革與控制法案》通過后,美國邊境巡邏人員增加了百分之五十。逮捕和遣返從美墨邊境入境的未經授權的外國人的人數也突然增加了。另外還撥出了額外的資金,以加快驅逐最近入境的未經授權的外國人大約2650人,根據1986年《移民改革和控制法》的規定,000名無證移民獲得了合法身份。這仍然是歷史上最大的合法化進程。IRCA的合法化是一個分兩步走的過程。自1982年1月1日之前居住在美國的無證移民可以在1988年5月4日。臨時居民可在18個月后成為永久"綠卡"居民。在這18個月期間,臨時居民沒有資格享受公共福利。在永久居民階段,臨時居民必須表現出講英語的能力和美國公民的基本知識從統計學上講,在獲得臨時居民身份的移民中,大約12%的人沒有成為永久居民。目前尚不清楚有多少被拒絕臨時居民身份的人仍作為未經授權的移民留在美國,有多少人返回原籍國。政策分析人士指出,IRCA沒有針對不符合暫住條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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