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租賃的分割是指一個財產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共同擁有——變成共同租賃,如果每個人都擁有財產的不同份額。共同租賃的分割程序從一人提出分割申請開始,共同共有人無法阻止的法定權利。如果共同承租人之間不能就如何分割財產達成協議,這件事被告上法庭。通常的結果是,法院命令將財產分成若干部分,并判給每個人一部分同等價值的財產,或該物業已出售,而出售所得款項則由各方均分。不論個別當事人對該物業的購買價格作出任何貢獻。如一方欲購買另一份在共同租賃終止期間,該物業不必公開出售。另一種避免出售的方法,通常是通過公開拍賣的方式,即多個聯合承租人將其在該物業中的份額合并起來,以主張多數所有權。并非所有美國州都允許這種行為,但是,在共同租賃的分割過程中,共同承租人支付的費用高于他們在財產中的份額,例如維護財產的費用,法院可以給予抵免,特別是如果他們的支出增加了財產的價值。
                    0 篇文章
如果覺得我的文章對您有用,請隨意打賞。你的支持將鼓勵我繼續創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