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審團的職責是所有美國人的任務是一個法語術語,意思是"說真話",它的發音或多或少是"親愛的"。在某些地區,人們使用"陪審團審查"或"陪審團遴選"而不是"陪審團甄選"。除了在審查陪審團時使用外,潛在證人通常也會將其作為預審程序提交給陪審團。該術語也可用于討論證據的審查,以確定證據是否可以被接受審判
陪審團是一組公民,他們的任務是確定被告是否有罪刑事訴訟的過程從召集大量陪審員開始許多美國人都熟悉陪審團的職責,這是所有美國人在被傳喚時都要履行的一項任務。通常情況下,法庭召集的陪審員遠遠多于它所需要的數量,這樣律師就可以根據需要罷免陪審員,以使陪審團公平。在某些情況下,陪審員向法庭報告時,可以填寫一份簡短的調查問卷,并將其答復的副本交給與案件有關的法官和律師,14人坐在陪審團席上。這14人代表12名潛在陪審員和2名候補委員。參與審判的人向陪審員提出一系列問題,有時是集體提問,有時是個人提問。如果回答顯示有偏見,法官或其中一名律師可以采取"因故罷工"的方式,這意味著陪審員被要求辭職是因為他或她將不合適。罷免陪審員的一些常見原因包括對案件或涉案人員的廣泛了解,對手頭的問題表現出無法公正的態度,或難以履行陪審員的承諾在某些情況下,陪審團可能具有死刑資格(DQ)。當某人因可能導致死刑的罪行受審時,反對死刑的潛在陪審員將被罷免。一些積極分子強烈反對DQ陪審團的做法,除了一般反對死刑判決外,每個律師都希望建立一個對自己有利的陪審團。除了有原因的罷工之外,陪審員也被允許強制罷工,這種罷工不需要任何理由被給予這些罷工是有限的,所以律師們傾向于明智地使用他們,他們試圖找到一個理由罷工陪審員,如果可能的話,而不是浪費一個強制性罷工。由于個別陪審員是從陪審團席上罷工,新的陪審員會被帶到他們的位置上。在最后的投票過程中,應該有14名公正的陪審員由律師和法官之間的相互協議。
在投票期間,陪審員會被問到關于他們的生活的問題,以確定他們是否適合作為公正的陪審團參與者,在特定的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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