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美國權利法案的一部分,第五修正案規定了應盡的義務程序、雙重危險、自證其罪和征用權。在美國,政府權衡個人利益,即旨在保護個人利益的程序性保障措施,以及政府的成本。這就是為什么政府對人民采取某些行動的程序會有所不同。例如,從政府領取傷殘補助金的人可能會失去這些福利,而政府不會在解雇前對他或她進行聽證。該人可以對該決定提出上訴并撤銷該決定,但政府沒有義務在終止傷殘補助金之前舉行聽證會,因為美國法院認定傷殘補助金并非基于需要相比之下,領取福利金的人有權在福利終止前參加聽證會,因為福利金是基于需要的,程序性正當程序產生于美國憲法的第五修正案和第十四修正案。第五修正案保護人們不受聯邦政府行為的影響。第十四修正案適用于州政府針對個人的行為。每個州也將有自己的州憲法來規定程序性美國憲法給予人民的保障比憲法規定的程序更大,程序性正當程序不同于實體正當程序。程序性正當程序涉及政府如何執行其法律。實體性正當程序涉及實體性正當程序法律本身。這意味著法院將審查立法機構頒布的特定法律,并決定該法律是否違反憲法。在程序性正當程序問題上,法院關注政府對特定個人實施法律的機制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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