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裁量信托是指信托或共同基金計劃,其結構允許受托人在管理信托資源方面有一定的余地。就共同基金而言,受托人并不局限于對特定類型證券的投資,這種信托安排的做法通常發生在授予人對受托人管理全權信托的能力有高度信...
自由裁量信托是指信托或共同基金計劃,其結構允許受托人在管理信托資源方面有一定的余地。就共同基金而言,受托人并不局限于對特定類型證券的投資,這種信托安排的做法通常發生在授予人對受托人管理全權信托的能力有高度信心的情況下,以利于所有相關人員

全權委托受托人的定義特征是能夠做出決策,而無需經常咨詢計劃發起人或受益人就信托基金而言,全權委托信托通常為受托人提供管理信托的一般準則,但將管理信托的具體細節留給受托人自由裁量權。例如,為未成年子女設立信托的父母可以特別授權受托人支付有助于子女進一步受教育的資金。在全權委托信托中,由受托人決定什么代表孩子的受教育機會。從這個角度來看,受托人可以授權發放資金用于參加被視為增加兒童知識基礎的講習班和研討會,以及利用信托基金支付在經認可的學院或大學的費用自由裁量信托有時為受托人提供靈活性,以調整在給定時間段內提供給受益人的財務支持金額。根據這些條款,受托人可以選擇根據一般生活成本的增加,每月向受益人提供津貼同時,如果有人懷疑受益人沒有按照授予人的意圖使用津貼,受托人可以選擇減少每月津貼家族信托。這使得將所有家族資產集中到一個共同的集合或資源中,然后分配給被確認為受益人的家庭成員。在家族信托中,受托人通常會確保資源繼續投資于信托,使受益人能夠在若干年內從信托中獲得穩定的收入。有效地增加信托資源還可以使受托人在受益人希望進行重大購買(如第一套住房)時為其提供幫助,或者去追求一個比四年制基礎學位課程更需要學習的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