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治上,議會領袖是由他的同事們選出的以官方身份代表他們的立法核心小組的成員。這可以是在眾議院的會議室里,在私下的談判中,也可以在媒體面前。在兩黨制的體制中,主要是在美國政府中,多數黨和少數黨都選舉自己的眾議院...
                    
                    
                        在政治上,議會領袖是由他的同事們選出的以官方身份代表他們的立法核心小組的成員。這可以是在眾議院的會議室里,在私下的談判中,也可以在媒體面前。在兩黨制的體制中,主要是在美國政府中,多數黨和少數黨都選舉自己的眾議院領袖立法領導小組由一名議員擔任,該小組也可包括黨團鞭、黨團秘書、黨團行政長官、撥款委員會主席,在美國眾議院,它也可能包括一名眾議院議長,由多數人選舉產生,主持辯論和投票州立法機關現在也采用了類似的立法領導模式。在其他國家,雖然職位可能有不同的名字,但也有類似的職位。例如,在英國,少數黨的領導人在他們的頭銜前加上了“影子”這個綽號雖然沒有寫入美國憲法,但早期參議院和眾議院的議員們都遇到了需要選舉一名發言人代表他們進行辯論的需要在聯邦一級,一樓的領導人是在20世紀初選舉出來的,并在20世紀20年代得到正式承認。在此之前,國家黨的領導人以及最有權力的委員會的主席,通常是非正式地領導會議每屆立法會議開始時,都會選出議員和其他領導職位,當選的議員將在余下的立法會期內任職,只要有人繼續連任,一般來說,他在任何領導職位上的任職時間是沒有限制的。一個地方領導人有許多與立法程序有關的官方職責。多數黨的地方領袖最終決定要執行哪些法案,在眾議院或參議院,他在發言時優先于其他議員,盡管他們的具體規則不同,但在眾議院和參議院,他通常擁有通過委員會審議議案的最終決定權參議院議員在發言時通常有一個嚴格的程序。一般來說,多數黨領袖首先發言,其次是少數黨領袖,即正在審議的法案的提案國,然后是其他任何人。首先發言時,因此,多數黨領袖有權提出修正案和其他與立法有關的初步動議,并能引導辯論的進程。除了他們的官方職責外,樓層領導也有一些以非正式身份履行的職責這包括籌款和在媒體面前露面。這些官員通常也會在委員會主席任命等方面做出決定
                    
                    
                        
                            - 
                                
                                發表于 2020-08-29 04:10
                            
 
                            - 閱讀 ( 783 )
 
                                                        - 分類:歷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