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巾可以頭巾戴在頭巾上,使頭發不進入眼睛。早在十六世紀就有人使用頭巾,但由于頭巾通常握在手上擦臉上的汗水,所以最初稱之為手帕許多印度絲綢頭巾或大手帕是18世紀由位于加爾各答附近的荷蘭東印度公司進口到歐洲的。荷蘭東印度公司稱之為絲綢廣場塔夫綢或塔夫綢領巾
頭巾也被稱為大手帕,有多種圖案或純色,它基本上是一塊大頭巾,是一種流行時尚的女性配飾,它是用亞麻布制成的,用別針別在一件衣服里,遮住低領口它也像披肩一樣披在肩上,作為頭罩,兩頭交叉,系在胸前。這種頭巾與不同的人群有關。非洲裔美國奴隸婦女在美國從印度進口了五顏六色的布料,由美國船只運到新英格蘭。克羅地亞傳統的軍服包括頭巾作為領口,而美國黑幫成員也將其作為"顏色"的一部分這種頭巾被認為是美國童子軍制服的重要組成部分。這種色彩鮮艷的頭巾是童子軍在多塵的地方用來遮住鼻子和嘴的,或是作為止血帶包裹在受傷部位止血。它也被用來蘸水放在皮膚上以緩解炎熱或潮濕天氣條件下的熱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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