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監護權調解通常會考慮到孩子的情緒健康以及滿足身體需要。有時,家庭調解員會詢問在向法院提出建議之前,父母必須滿足具體要求常見的請求包括接受精神病評估、接受犯罪背景調查和向調解人提供索賠證明。盡管這類請求通常保留在監護案件的評估階段,讓他們參與調解并非聞所未聞。提供給調解員的所有文件必須妥善送達各方,方可考慮。如果兒童監護權調解不成功,調解人將向法庭建議所有相關方接受法院命令的評估。這是一項更深入的家庭生活調查,包括在家里或法庭上與父母雙方觀察孩子,以及與家庭成員、鄰居談話,學校管理人員和法院認為可能有價值的人。評估需要向法院支付費用。在某些情況下,調解兒童監護權可能不是最佳選擇。這些情況包括涉及家庭暴力或虐待兒童的案件,以及嚴重濫用藥物的案件因素。在這些類型的情況下,成功率通常很低,所有各方都可能從直接進入評估階段中獲益更多。
兒童監護權調解所涉及的協議因案件而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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