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利用行政通信來讓國會及時了解各機構的活動。行政部門和立法部門之間的大多數溝通不會被添加到構成國會記錄的訴訟記錄、信函和立法草案的官方收集中。另一方面,每一次行政溝通,當立法部門收到它時,它會被分配一個參考號,并成為國會記錄的一部分。行政通信可以來自總統,總統內閣成員,或者是一個獨立機構的負責人。
當總統否決一項法案時,它會被發回國會,并附上一條解釋其反對意見的信息。這些官員可以利用行政通信的方式,讓國會對不同機構正在進行的運作進行評估。這些信息可以包括日常細節,例如美國農業部(USDA)批準的撥款或美國國家航空航天局(NASA)授予的合同。官員們也可以使用行政通信來回應國會議員或國會委員會通過官方渠道要求的具體信息美國憲法明確保留立法部門單獨起草立法的權力。但是,行政部門可以建議立法者以法案的形式提出立法建議。當行政部門的一名成員提出這樣的建議時,他或她通常會通過行政通信將其發送給國會議員這樣的信息可以包含可以作為法案引入立法過程的語言,或者是一套立法者用來制定一個法案的一套原則。另一種行政溝通方式是大多數人都熟悉的——總統否決。當總統否決國會通過并送交白宮簽署的法案時,行政部門將法案發回國會,并附上一條信息,說明總統對該法案的反對意見以及他否決該法案的原因。當國會正式收到否決信息時,這是國會兩院必須再次投票的正式通知,該法案必須在兩院獲得三分之二多數票才能推翻總統否決權。
根據美國憲法,推翻總統否決權需要國會兩院以三分之二多數通過該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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