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互保密協議通常只有一到兩頁長。相互保密協議是通常在雙方都希望進行商業交易時使用。例如,發明人可能希望將一個過程授權給企業所有者,但可能擔心所有者竊取他或她在商務會議或談判過程中所了解到的想法。企業所有者可能需要分享商業秘密,以便發明人——她需要為自己的特定業務修改流程的信息。發明人和企業所有者也可能擔心專有信息被泄露給公眾。相互保密協議是一種法律文書,可以讓雙方放心,企業所有者不會分享根據相互保密協議,在商務會議上獲得的信息不能被共享。協議通常并不冗長一份一到兩頁的文件通常足以包含共同保密協議的所有必要條款。協議的一些要素包括定義什么是機密信息,哪些是排除在外的。例如,已經在公共領域的信息通常不被視為機密。協議還包括信息必須保密的時間長度,以及雙方可利用的權利和補救措施。在建立保密關系后將共享的實際保密信息通常不包括在相互保密協議中。保密信息的定義通常很寬泛,涵蓋了一般主題例如,軟件開發人員可以將機密信息定義為代碼,而不添加有關他所開發的特定軟件應用程序的任何詳細信息。有興趣許可軟件的公司可能會包括財務信息,以表明一旦機密信息被公開,它可能會與開發人員共享機密財務記錄關系是官方的。雖然定義很寬泛,但在法律上足以保護雙方不被披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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