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死亡";可用于法官認定無需辯護。公民死亡在一個國家的政治和社會哲學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在一個公民享有充分公民權利的國家里,公民死亡可以永遠改變一個人的未來。在更加集權的政權下,個人的公民權利可能不那么受到關注,這種懲罰可能不那么重要,甚至可能不是一個法律概念。公民被賦予的權利越多,公民死亡的潛在后果就越嚴重。公民死亡可能中止或取消的一些權利包括人身自由權、言論自由權、投票權、財產權,持槍權和隱私權。這些權利在監禁期間幾乎是普遍中止的,但許多權利都超過了監禁期。在許多地方,被判重罪的人再也不能參加投票,有些州和地區確實允許在個案的基礎上部分恢復權利,但這種民事恢復還遠遠沒有普及囚犯權利的倡導者反對對服刑期滿的罪犯實行永久性的民事死刑,因為罪犯實際上已經向社會償還了與其罪行相等的債務,因此可以說,繼續剝奪權利是一種不應有的困難,一些人認為,定罪后權利的完全喪失使囚犯在獄中和獄后都處于無追索權的弱勢地位。在某些情況下,公民死亡可能指的是政府暫停正常權利的情況。這通常是以安全防范的名義進行的,可能包括隱私權隱私權或免受不合理搜查的權利。在更有爭議的情況下,它可能包括中止人身保護令,這通常會阻止嫌疑犯在沒有指控的情況下被拘留超過期限。雖然有人認為,中止公民權利等措施有助于在危險的世界中提高安全感,但批評家們經常回到本杰明·富蘭克林的名言:"那些為了獲得一點暫時的安全而放棄基本自由的人,既不應享有自由也不應享有安全。"。
                    0 篇文章
如果覺得我的文章對您有用,請隨意打賞。你的支持將鼓勵我繼續創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