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侵權是指未經授權使用、制造、銷售,專利產品或工藝等。當發明人能夠證明其產品包括新的裝飾性設計時,即授予外觀設計專利。顧名思義,設計圖案屬于應用于發明的設計的外觀和視覺特征,而不屬于發明本身的功能或結構例如,有些制造商已經為他們的眼鏡申請并獲得了外觀設計專利,盡管他們沒有眼鏡的常規專利。如果設計沒有附在產品或有形物品上,則通常不可能侵犯外觀設計專利。例如,一幅外觀設計的圖畫或圖畫可能導致其他形式的知識產權侵權,但不構成外觀設計專利侵權。個人侵犯外觀設計專利的方式有幾種,可能涉及也可能不涉及商業交易。首先,復制一項外觀設計是一種侵權形式,只要設計是附屬于商品或制造品的個人被指控侵權的另一種方式是,當他們將設計用于非商業目的時,例如在其網站上的演示文稿或視頻中。侵犯外觀設計專利通常發生在有人復制外觀設計專利并將其出售時。如果某個企業或個人試圖將該產品進口到美國,企業或個人在出售前就已經犯了侵權罪。外觀設計專利通常不會無限期地持續下去。一旦專利保護期屆滿,復制該外觀設計的個人就不能構成侵犯外觀設計專利罪。例如,在美國,一項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有效期為14年它是由美國專利商標局授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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