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oscript id="ecgc0"><kbd id="ecgc0"></kbd></noscript>
    <menu id="ecgc0"></menu>
  • <tt id="ecgc0"></tt>

    什么是偶然遺產(Contingent Estate)?

    在不動產普通法中,任何一種控制或占有不動產的權利都被稱為不動產。不動產有許多種,每一種都賦予土地不同的權益。如果這種土地權益在將來某個不確定事件發生時開始,就稱為或有財產這種土地權益被稱為不動產,因為它只有在...
    在不動產普通法中,任何一種控制或占有不動產的權利都被稱為不動產。不動產有許多種,每一種都賦予土地不同的權益。如果這種土地權益在將來某個不確定事件發生時開始,就稱為或有財產這種土地權益被稱為不動產,因為它只有在某些可能發生但不一定會發生的情況下才產生。因此,不動產取決于未來發生的事件。擁有任何財產的權利稱為不動產。或有不動產是一種土地的未來權益。未來權益是指擁有或控制不動產的權利尚未生效,但將來會產生的權益。如果特定條件發生,或有產業將隨之生效。然而,這種情況總是有可能不會發生,并且或有財產永遠不會生效。對不動產的絕對合法占有和所有權被稱為該財產的收費權益。或有產業通常在有關土地上授予有條件的收費權益。它是有條件的,即當某個條件發生時,所謂不動產權益的確定條件之一,是指在不動產權益發生之前,可確定的一種費用,即所有權人在不動產權益發生前可以確定的一種費用將財產"終身分給a,然后分給B的繼承人"。在這種情況下,B的繼承人有一個稱為或有剩余的或有遺產如果A人去世,B個人的繼承人將獲得該土地的收費權益。但是,該權益是有條件的,但前提是,在A人去世時,B人的繼承人仍在世。如果B人沒有繼承人,A母親去世,則費用利息將轉移回原授予人或授予人的繼承人。最初,或有不動產不可轉讓。換言之,不可出售或轉讓。然而,在21世紀初,在聯合王國和美國大多數司法管轄區,或有遺產可自由轉讓。個人可自由出售其未來可能擁有和控制有關財產的權利。
    • 發表于 2020-09-03 04:21
    • 閱讀 ( 712 )
    • 分類:法律法規

    你可能感興趣的文章

    相關問題

    0 條評論

    請先 登錄 后評論
    admin
    admin

    0 篇文章

    作家榜 ?

    1. xiaonan123 189 文章
    2. 湯依妹兒 97 文章
    3. luogf229 46 文章
    4. jy02406749 45 文章
    5. 小凡 34 文章
    6. Daisy萌 32 文章
    7. 我的QQ3117863681 24 文章
    8. 華志健 23 文章

    推薦文章

    聯系我們:uytrv@hotmail.com 問答工具
  • <noscript id="ecgc0"><kbd id="ecgc0"></kbd></noscript>
    <menu id="ecgc0"></menu>
  • <tt id="ecgc0"></tt>
    久久久久精品国产麻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