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是一家公司的標志、符號,商標侵權損害賠償所造成的收入損失往往難以證明,如果原告證明被告是自愿、故意侵犯商標權的,使用該商標所獲得的毛利是可以收取的。被告通常有責任核實并非所有使用該商標的利潤都與該商標直接相關。如果被告不能證明這一點,當創作者向美國版權局注冊作品時,他們可以獲得法定損害賠償。商標侵權損害賠償也可以包括原告可以提出的實際損害賠償。實際損害賠償可以包括告知客戶非法使用商標并收取使用費。法院可以讓被告告知公眾被告使用該商標使他們相信該產品或服務是另一家公司由原告收取專利權使用費來代替全部損失有時是一種更容易的方法。商標侵權損失的會計處理可能很困難,而且更難證明損失是由于非法使用商標造成的。法院判決的懲罰性賠償金經常被用來向被告說明問題是對非法使用商標的懲罰。像這樣的商標侵權賠償金可能會阻止被告在將來犯下此類行為。法官同意懲罰性賠償金的另一個原因是阻止其他公司犯下類似的行為。律師費也可以是商標侵權的一部分損害賠償。法官可以判給原告部分或全部律師費。然而,并非所有州都允許收取律師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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