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terrorem中,一個拉丁文術語,松散地翻譯為“恐嚇”,是一個法律術語,常用于描述如果請求不被滿足,將采取法律行動的警告。這個概念通常用于“停止和停止”通信的情況,在某些合同協議中,恐嚇信或條款本質上是一種合法威脅某人...
                    
                    
                        在terrorem中,一個拉丁文術語,松散地翻譯為“恐嚇”,是一個法律術語,常用于描述如果請求不被滿足,將采取法律行動的警告。這個概念通常用于“停止和停止”通信的情況,在某些合同協議中,恐嚇信或條款本質上是一種合法威脅某人采取某些行動的手段,重要的是要避免暗示人身暴力或其他類似的后果。在某些情況下,遺囑中的條款經常出現在遺囑中。如果寫遺囑的人或受托人認為受益人可能會對文件的分割或決定提出異議,可以插入一個條款來幫助防止爭吵或糾紛。這一條款一般說來,對遺囑的任何異議都會導致自動取消遺囑中列舉的任何利益。在某些情況下,可能會以寫遺囑的人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為由,對一個“恐嚇”條款提出質疑在當時,因此無法就資產分割作出公正或合理的決定。對這種遺囑提出異議可能會有風險;如果法院維持該遺囑,原告將不得不遵守《恐嚇條款》。因此,通過質疑看似不公平的分割,原告最終只能得到一份不公平分割的遺囑。恐怖訴訟的另一個主要應用是使用威脅訴訟的法律文書。這在版權案件中很常見,版權所有人或法定代表人可以命令未經授權的用戶停止使用或面臨法律訴訟。此類信函的目的是避免訴訟,而訴訟對所有相關方來說可能是昂貴的但是,非常重要的是,要確保恐嚇信只會警告采取適當的法律行動。人身暴力威脅,金融破壞,或者其他后果可以被理解為騷擾,并可能導致版權案件被駁回或反訴訟。一些法律專家認為,在某些情況下,在terrorem中可能會被嚴重濫用。例如,如果一個人收到一封來自一家大公司的恐嚇信,而這家公司是一家擁有大量法律部門的公司,他或她可能僅僅因為害怕而被迫服從,這可能導致不公平和不合法的情況,無辜的被告選擇支付和解金,停止提供重要信息,或者以其他方式喪失合法權利,因為害怕,昂貴的法律訴訟。如果一個人在看似不公平的情況下收到一封恐嚇信,最好在遵守之前立即與法律專業人士溝通,以確定威脅是否合法和可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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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于 2020-09-03 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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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類: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