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對和修訂是撰寫上訴狀的兩個最基本的技巧。每個地區或司法管轄區的法院都會在刑事和民事法庭案件中援引上訴狀摘要的提交規則。法院的規則包括頁數限制、字體大小,以及文件的每一部分必須包括的內容。在某些法院,只有一頁可以包含文本,而另一些法院則傾向于雙面摘要。不符合要求的摘要可能會被駁回,從而浪費數小時的準備時間。
一份成功的上訴摘要將吸引法官;請注意,上訴律師在陳述時使用簡潔,避免不必要的重復,可能會贏得法庭的青睞。上訴法官花了大部分時間閱讀并普遍欣賞簡潔明了的文件。上訴摘要不應包括對對方律師的論點進行人身攻擊的頁數,而是陳述案件事實,不帶感情或個人意見。副標題有助于將上訴摘要組織成可管理的部分。每個部分都應包括支持所提出論點的判例法。每個事實都應與法律中的引證或處理摘要中爭論問題的先前案例相關聯有助于法官相互參照的引證和注釋可以提高撰寫訴訟摘要的律師的可信度。校對和修改是撰寫上訴狀的兩個最基本的技巧。充滿錯誤或令人困惑的語言的摘要不太可能使法官相信論點是正確的段落應該簡短,沒有法律術語;表達情感的無關副詞或形容詞應該刪除。一些上訴律師將文件擱置幾天,以便以后以一種新的視角來看待它,使他們能夠發現缺陷并刪減多余的內容。上訴律師的自信和信念本案是撰寫上訴狀的無形訣竅。廣泛的研究和坦誠有助于律師形成一個令人信服的論據。如果律師強烈認為案件應該被推翻,而下級法院的裁決是錯誤的,這有助于他或她撰寫一份更具說服力的摘要。
廣泛的研究和坦誠有助于律師提出令人信服的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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