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摘要中經常引用意見。一個法院的幾位法官可能出于不同的原因就一項判決達成一致意見。有時,他們會達成多個意見,以完全不同的理由就案件的結果達成一致意見。在這種情況下,所有的法官都可以寫下他們自己的贊同意見,闡明他們的意見背后的邏輯。
法官通常會寫一份贊同意見,以補充多數意見。更常見的是,法官寫一份同意意見,以補充多數意見,或指出多數意見中法官不同意的部分,并說明原因。當法官撰寫多數意見代表法院時,該法官可以對意見進行編號,以便于參考。這使得贊同意見的法官可以對一致意見中的特定部分提出異議,或者引用在一致意見中被擴展和探討的部分。法官不需要寫下同意意見,但它們可能是有價值和啟發性的,突出一個意見中可能引起爭議的部分,可以讓法官有機會更深入地討論法律這些意見對涉及案件的律師也可能很有價值,因為他們可以了解更多有關法院判決的思維過程。在同一法庭對類似案件進行上訴或辯論時,這些信息可能有用。同意意見是公開記錄的事件,可以查閱任何對案件結果感興趣的人。在討論中引用它們時,必須清楚地注明它們是一致意見的事實,以便讀者理解所討論的意見的法律地位。通常情況下,為了當人們在法律摘要和其他法律文件中引用這些觀點時,可以節省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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