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被發現有過錯可能會決定誰將獲得共同子女的監護權。人們可能會錯誤地認為離婚時被認定有錯沒什么區別,因為這對夫婦無論如何都在分手,然而,這會帶來很大的不同,因為它通常決定一個人將得到哪些資產,誰將有責任支付配偶撫養費,以及誰將獲得共同子女的監護權。由于如此重大的風險,如果一個配偶被指控,他可能同樣希望提出指控作為回報。
通奸是一個常見的原因在許多國家,離婚的過程與其他類型的民事訴訟中的反訴程序是一樣的。如果喬希打破了保羅的窗戶,保羅可以起訴喬希要求賠償損失。但是,如果保羅打破了喬希的門,喬希可以反訴。如果損失相等或接近,法官有可能拒絕命令對任何一項訴訟采取行動,因為其中一項基本上會使另一項無效。當在離婚案件中采用相互指責的方式,而不是比較經濟價值,而是評估雙方不當行為的程度。梅麗莎說,一方配偶,威爾聲稱肖恩有外遇,她以通奸為由要求離婚。肖恩可能會爭辯說,他不得不讓警察把梅麗莎從家里帶走,因為她變得暴力肖恩可能會指控梅麗莎有虐待行為的過錯。如果發現夫妻雙方都有罪,就會發生相互指責。但這并不意味著婚姻會被解除。實質上,這意味著兩個人都是罪人,應該互相指責。因此,離婚是不允許的,他們必須保持婚姻關系。無過錯離婚正變得越來越流行,不再需要爭論任何一個人的所作所為。在一些司法管轄區,不再使用相互指責。在這種辯護仍然適用的司法管轄區,如果夫妻雙方都知道他們在在這段婚姻中,他們可以簡單地避免因相互指責而導致的所有復雜情況,而提出無過錯離婚使相互指責的概念在許多領域已經過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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