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清楚地傳達免責聲明。各種關系可能會產生潛在的責任或責任。買賣雙方在談判銷售合同時可能希望準確地定義產品應該做什么以及誰來付款事實并非如此。土地所有者和希望跨越其土地的人之間可能存在著截然不同的責任類型。盡管免責聲明可適用于如此廣泛變化的情況,但它們的共同點是,旨在定義和限制一方可能對另一方承擔的責任;禁止侵入標志是一種法律免責聲明。雖然法律免責聲明可能有助于理清所欠稅款,但它并不總能達到限制風險的目的。例如,自行車制造商,有責任制造出可以合理地認為是安全的自行車,以達到預期用途。例如,如果制造商在知情的情況下使用劣質管材制造自行車車架,從而導致事故,那么印刷在盒子上的所有責任免責聲明可能就不夠了。即使騎車人可能已經看到了免責聲明并同意了為了對任何事故承擔責任,制造公司的故意違約行為使其很容易受到訴訟,就好像根本沒有免責聲明一樣。法律上的免責聲明沒有得到適當的傳達也可能沒有效果如果擅闖者看不到"禁止擅闖"的標志,那么作為免責聲明的價值也不大。同樣,在停車場收據上打印車庫的損壞賠償責任限制在500美元以內,也不能說明這一點。如果車主從不看收據,他或她不一定同意這一限額。車主也可以合理地預計,價值30000美元的汽車損失將得到500美元以上的賠償。免責聲明與合同相似,因為它們概述了通常是商業關系的有限方面。就像合同,有效的法律免責聲明通常有一個明確明確的目標,并且得到了適當的溝通和接受,它也不允許一方當事人逃避另一方當事人理應能夠合理期待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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