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現行的婚姻法和相關的司法解釋,未辦理結婚登記同居生活的男女結合形成的關系稱之為同居關系。結婚是指在民政部門辦理了結婚登記,受到法律的保護。
就同居關系來講,是指均無配偶的雙方,或者是一方有配偶,雙方不符合結婚的實質條件,而又以夫妻的名義生活在一起的情況,當然界定是否生活在一起,要以持續,穩定的共同居住為界定條件。
結婚與同居,最根本的區別就是,婚姻是受到法律關系保護的,而同居關系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同居關系所生的子女是非婚生子女,婚姻關系所生的子女是婚生子女,雖然,同居跟結婚的法律效果不同,但是對于子女的法律保護是相同的,也就是婚生子女與非婚生子女有同樣的權利。大致就是這個樣子!
結婚是一個辦理結婚登記的法定程序,而同居是男女雙方自由的行為。結婚的雙方一定符合婚姻登記條件,而同居的雙方就不一定符合結婚要件啦!
0 篇文章
如果覺得我的文章對您有用,請隨意打賞。你的支持將鼓勵我繼續創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