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遣返資產是指目前位于外國且有資格轉移至國內地點(如銀行)的資產。有幾種不同類別或類型的資產通常被視為可匯回。現金當所有人選擇執行轉讓時,許多類型的證券通常都會被返還。其他類型的資產可能會被轉移,也可能不會被轉移,例如位于某一外國的不動產所有權。在這些資產目前持有的國家內管轄各種資產所有權的法律將決定某一特定的資產是否可以轉移出該國并轉移到所有者目前居住的國家。許多國家也有關于接收從另一個國家轉讓的資產。對于被視為可遣返的資產,所有者通常必須在資產轉移之前結清與這些資產有關的任何債務。例如,如果東道國對資產征稅,在發生任何類型的遷移之前,這些稅通常必須全額付清如果東道國的規定要求資產必須在本國停留一段時間后才被視為可遣返,那么,所有者必須等待期限到期后,才能試圖將資產轉移回國內。同時,也有可能向接受國繳納稅款,尤其是如果這些資產最初是從國內轉移到國外賬戶的,在為外國投資者提供任何類型的離岸賬戶的國家,在開設離岸共同基金甚至儲蓄之前,了解資產被視為可返還前必須存在哪些情況尤為重要因此,重要的是要確定資產在轉移到其他國家之前必須在該國停留多長時間。確定在轉移之前必須支付的納稅義務也很重要。因為資產返還法律確實因國家而異,獲得法律顧問并熟悉與離岸賬戶相關的條款和條件將在未來節省大量時間、金錢和挫折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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