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商法典(UCC)是由聯邦法律統一委員會提出的一組統一法案,旨在簡化美國各州之間的商業交易法律,其中最突出的部分是UCC條款第2條,該條規定向消費者銷售商品。這與普通法不同,普通法適用于當事人之間的所有其他合同。 除了...
                    
                    
                        統一商法典(UCC)是由聯邦法律統一委員會提出的一組統一法案,旨在簡化美國各州之間的商業交易法律,其中最突出的部分是UCC條款第2條,該條規定向消費者銷售商品。這與普通法不同,普通法適用于當事人之間的所有其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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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路易斯安那州外,美國各州都采用了UCC第2條,并管轄貨物的銷售。本節通常將貨物定義為"所有可移動的物品",并明確區分貨物銷售和不動產或無形財產的銷售。大多數其他交易一般受普通法當事人之間訂約的規則管轄。根據不同的規則適用根據UCC第2條的規定,有關貨物的賣方是否被視為商人。商人通常被定義為經常買賣所售貨物的人,或者他們的專業認為自己對所涉貨物有特殊知識或技能的人。商人和非商人之間的交易負擔得起在交易方面對非商人提供更多的保護。例如,在商人之間的合同中,要約接受人提出的任何附加條款自動對要約方具有約束力,除非他們明確拒絕附加條款。這與至少涉及一個非商人方,只有原始報價中明確規定的條款才對協議具有約束力,除非雙方同意新條款,就好像它是一個全新的協議一樣根據UCC第2條,有四個擔保:所有權擔保、侵權擔保、適銷性默示擔保和適用于特定目的的默示擔保。雖然所有四個擔保都適用于商人,但只有兩個適用于非商人賣方。所有權擔保向買方保證賣方對交易中出售的所有貨物擁有合法的所有權,適用于所有賣方。此外,適用于特定目的的默示擔保,僅當賣方知道買方對所購貨物的特定用途并對貨物的特定用途有特定了解時,才保護買方,適用于所有賣方。侵權保證和默示適銷性保證僅適用于UCC第2條規定的商業賣方。侵權保證保證保證貨物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適銷性默示保證保證貨物將適合于類似貨物的一般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