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精選了一下網友答案:
···································^^····································
國際專利申請是申請人就一項發明創造在《專利合作條約》(簡稱PCT)締約國獲得專利保護時,按照規定的程序向某一締約國的專利主管部門提出的專利申請。
申請國際專利好處
一、只需提交一份國際專利申請,就可以向多個國家申請專利,而不必向每一個國家分別提交專利申請,為專利申請人向外國申請專利提供了方便;
二、外國提出普通專利申請時,專利申請人必須在首次提交專利申請之日后的十二個月內向每一個國家的專利局提交專利申請。而通過PCT,專利申請人可以在首次提交專利申請之后的二十個月內辦理國際專利申請進入每一個國家的手續;如果要求了國際初步審查,還可以在首次提交專利申請之日后的三十個月內辦理國際專利申請進入每一個國家的手續。這樣便延長了進入國家階段的時間。利用這段時間,專利申請人可以對市場、對發明的商業前景以及其他因素進行調查,在花費較大資金進入國家階段之前,決定是否繼續申請外國專利。若經過調查,決定不向外國申請專利,則可以節省費用。
三、國際專利申請要經過國際檢索單位的國際檢索,得到一份高質量的國際檢索報告。該國際檢索報告給出一篇或多篇現有技術文件,使得專利申請人既可以了解現有技術的狀況,又可以初步判斷發明是否具備授予專利的前景。如果國際申請經過了國際初步審查,專利申請人還可以得到一份國際初步審查單位作出的高標準的國際初步審查報告。如果該國際初步審查報告表明,該發明不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工業實用性,則專利申請人可以考慮不再進入國家階段,以便節省費用;如果該國際初步審查報告表明,該發明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工業實用性,則專利申請人很有可能會得到一個"強"專利,從而考慮進入國家階段。
四、只需向受理局而不是向所有要求獲得專利保護國家的專利局繳納專利申請費用,簡化了繳費手續。
五、某些國家對國際專利申請的國家費用比普通申請要低。
六、國際專利申請的語言可以是中文、英語、法語、德語、日語、俄語、西班牙語等。
編輯:一休知識產權
?
·······································································
我們精選了一下網友答案:
個人申請專利可以委托專利代理機構,或是遞交材料到北京知識產權局。 個人申請專利可以申請年費減免,具體的情咨詢當地代理公司。
···································^^····································
借:銀行存款 貸:營業外收入 政府補貼收入交不交所得稅,要看這筆收入是不是有國務院下發的批文,如果是就可以在稅前扣除,不要交所得稅。
·······································································
我們精選了一下網友答案:
···································^^····································
寧波市海曙區
文件有效性:有效
文件編號:海市監〔2019〕36號
各鎮(鄉)街道、園區,區各有關部門、單位:
現將《海曙區專利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寧波市海曙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寧波市海曙區財政局
2019年12月2日
海曙區專利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設立依據。根據《中共海曙區委海曙區人民政府關于推進“中國制造2025”工作的若干政策意見》(海黨〔2017〕43號)和《中共海曙區委海曙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快以數字經濟為引領促進產業轉型升級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海黨〔2019〕31號)文件精神,設立海曙區專利專項資金。根據《寧波市海曙區區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海財〔2015〕47號)文件要求,為加強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資金來源。海曙區專利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來源為海曙區本級財政安排資金,用于專利授權補助、專利領航補助、優秀專利補助等三個類別。
第三條 補助對象:在海曙區內注冊或登記的企事業單位、機關、團體以及專利申請和授權地址在海曙區的自然人。
第四條 使用原則。資金使用和管理遵循公開透明、公正公平、突出重點、統籌管理、加強監督、注重績效的原則,確保專項資金使用規范、安全和高效。
第二章 專利授權補助
第五條 專利授權補助。指專利權人在獲得國內發明專利和國外及港澳臺專利授權后,給予一定資金補助行為。
第六條 國內發明專利授權補助。其補助的標準、申請、實施和領取辦法是:
1.補助標準:每件最高補助0.7萬元。
2.補助申請:專利權人無須提出申請,市知識產權局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授權公告,直接進行統計匯總后,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實施補助。
3.補助實施:每年補助一次。
4.補助領取:專利權人依補助文件通知,直接到所屬鎮(街道、園區)按要求提供有關證明材料,由鎮(街道、園區)落實發放。
5.申請國內發明專利授權補助,應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二份):
(1)海曙區專利補助申請表;(附件1)
(2)專利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專利權人為企事業單位或社會團體的,需提交單位營業執照(事業法人登記證或團體登記證)及復印件;
(4)同一專利的專利權人為多個企事業單位或社會團體的,或者自然人與企事業單位的,還需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海曙區辦理專利補助授權委托書》。
(5)自然人為多個的,需提交第一專利權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以及其他專利權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第七條 國外及港澳臺發明專利授權補助。其補助的標準、申請、實施和領取辦法是:
1.補助對象:第一專利權人,第一專利權人的專利申請地址和專利授權地址必須在海曙區行政區域內。
2.補助標準:每件最高補助0.7萬元。
每年補助一次。同一件發明專利最多補助3個國家或地區。
3.補助申請:專利權人在獲得國外及港澳臺專利授權后,根據寧波市知識產權局的補助規定和申報通知,自行提出補助申請。
4.補助實施:在寧波市知識產權局的補助文件下發后,啟動區級補助。專利權人無須再次申請。
5.補助領取:專利權人依補助文件通知,直接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業務科室領取,并按要求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6.申請國外及港澳臺發明專利授權補助,應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二份):
(1)寧波市國外及港澳臺專利補助申請表;
(2)國外及港澳臺授權發明專利證書全文復印件,非英文文本的,需提供扉頁中文翻譯件;
(3)專利權人證件(營業執照、身份證、戶籍或居住證)復印件。
第八條 專利授權補助資金領取時間規定。補助的領取時限為12個月,自發文之日起計,逾期未能領取的,視同放棄,不予補助。
第三章 專利領航企業補助
第九條專利領航企業。指我區內的企業單位,在年度內累計獲得自主授權專利數量達到一定規模、且發明專利占比達到一定標準后,給予一定額度的資金補助行為。
第十條 獲得專利領航企業補助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海曙區內注冊登記、財務上獨立核算的企業單位;
2.一個年度內累計獲得國內各類授權專利50件(含)以上;
3.發明專利占比達到6%(含)以上;
4.近二年中企業未發生過被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審查部門認定為有“非正常專利申請行為”。
第十一條 專利領航企業補助。其補助的標準、申請、實施和領取的具體辦法是:
1.補助標準:累計獲得專利50件(含)以上的,最高補助10萬元;100件(含)以上的,最高補助20萬元。
2.補助申請時間:自發文之日起1個月內,逾期未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業務科室提出申請的,視同放棄,不予補助。
3.申請專利領航企業補助,應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二份):
(1)《海曙區專利領航補助申請表》;
(2)營業執照復印件;
(3)企業授權專利匯總表;
(4)專利證書復印件;
(5)近二年中未發生過被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審查部門認定為有“非正常專利申請行為”承諾書。
4.補助的實施和領取:專利權人依補助文件通知,直接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業務科室申請,并按要求提供有關證明材料。補助申請結束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業務科室將聯合有關單位實施對申請的審核。審核結束后,提出補助建議,提交領導班子會議審查確定項目。
第四章 優秀專利補助
第十二條 對獲得中國專利金獎、中國專利優秀獎的專利,且第一專利權人為我區的法人或自然人,分別給予專利權人50萬元、20萬元的補助;對獲得中國外觀設計金獎、中國外觀設計優秀獎的專利,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的補助;對獲得省專利金獎、省專利優秀獎的專利,分別給予20萬元、5萬元的補助;對獲得寧波市發明創新大賽發明專利金獎給予5萬元的補助。
第十三條 申請優秀專利補助,應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二份):
1.獲獎證書或獲獎文件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2.專利授權證書復印件;
3.專利權人身份證明(企業營業執照、事業法人證書、個人身份證)復印件,《委托書》原件(適用于有多個專利權人)。
第五章 監督與管理
第十四條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主要負責項目的政策指導,確定支持的方向、重點及項目,會同區財政局、區產業政策統籌工作聯席會議對項目進行考核。區財政局主要負責資金預算安排、核算、撥付及對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
第十五條 當年發生安全生產、食品安全、環境污染、產品質量、偷稅欺騙等重大事故或發生重大群體性事件、大量空置土地以及其他違法違紀行為的單位,不享受本政策。
第十六條 企事業單位、機關、團體以及專利申請和授權地址在海曙區的自然人在申請認定過程中如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信息或采取其它方法騙取補助的,一經查實,按《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規定進行處理,除追回已補助資金外,處該單位兩年內不得享受財政補助資格的處罰,并將其不良記錄記入信用征信系統。
第十七條 專項資金在有關政策法規以及財務規章制度規定的范圍內使用,做到專款專用,并接受審計、財政、監察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八條 除另有規定外,本辦法所涉補助資金按年初預算安排發放,若超過年初預算,則按比例下調兌現標準。本政策實施中如遇上級政策調整,按上級政策執行。
第十九條 本辦法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知識產權局)、區財政局共同實施,并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納杰溫馨提示】
文中部分圖片來源于網絡,版權屬于原作者,僅以配圖表達無他意。另文章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公眾號立場,本公眾號轉載的目的僅用于傳遞信息,如果您覺得該信息不宜被公眾瀏覽或有其他原因,請聯系我們進行刪除,感恩謝謝!
編輯:蝸牛納@納杰知識產權
來源:海曙區政府網站
專利申請:www.bjnajie.com/pt/
愛普納杰:www.aipunajie.com/
0 篇文章
如果覺得我的文章對您有用,請隨意打賞。你的支持將鼓勵我繼續創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