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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企業進行某一項特殊變動時,財務總會提醒需要出具某類報告,例如審計報告、匯算清繳報告、注銷清算報告等等。在一些列的報告中,哪一些報告是必須做的?什么時候出具什么報告?這些報告到底是有何作用的?作為一個企業老板,估計現在對這些五花八門的報告還是一知半解或者懵逼的。
那如何區分審計報告、匯算清繳報告、注銷清算報告呢?
一、審計報告
指注冊會計師根據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的規定,對被審計單位財務報表發表審計意見的書面文件。說白了就是一份證明被審計單位這個財務報告里說的都是真的書面文件。審計報告可能只有一頁紙或者幾頁紙,但是背后卻有幾十箱的底稿和會計資料。
那么什么情況下需要出具審計報告呢?以前很多類型的公司都需要出具審計報告,因為根據財務制度,公司每年都需要審計報價,對一年的賬進行審計。但是現在都免去了,只有外資企業、代表處、民間協會,這些團年年審需要出具審計報告,其它的公司除了有具體用途,例如:貸款、開股東大會、招標擔保等等,都需要出具審計報告,其它的沒有強制要出審計報告。
二、匯算清繳報告
指納稅人在年度終了后在規定的時間內,依照相關規定,自行計算全年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所得稅額,根據月度或季度預繳的所得稅數額,確定該年度應補或者應退稅額,并填寫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提供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有關資料、結清全年企業所得稅稅款的行為。說白了就是對企業一年內的企業所得稅進行匯算。也不是所有的企業都需要出具匯算清繳報告的,所以建議以下幾種類型的公司都出具匯算清繳報告:
1、一般納稅人企業
2、年度營業額超過100萬的企業
3、連續虧損額的企業或當年虧損超過5萬的企業
4、享受退稅
5、享受稅收優惠的企業
6、當年虧損且要將虧損額轉到下年度彌補的企業
7、房地產企業
8、稅局通知需要出具匯算清繳的企業
9、想對降低稅務風險,對企業所得稅進行自查的企業
因為這些企業被查賬的概率較高,等到被查了才出報告就來不及了,所以年度匯算報告一定要出。那出具了匯算清繳報告有哪些好處呢?由專業的稅務人員對企業財務情況提出合理建議和意見,規避財務漏洞。還可以轉嫁財務風險,減少稅務部門的查賬風險。
三、注銷清算報告
指公司由于各種原因終止經營或企業破產的時候,對其債務債權的清償、資產變現、清算期間的收益、支出等作出審計和鑒證。說到這個清算報告,要注銷公司的老板都不會陌生。想要進行稅務注銷,除了要三年內的賬本、報稅資料外,還需要提供企業清算報告。
那這三者又有什么區別呢?
審計報告是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且可以全國通用的。而匯算清繳報告和注銷清算報告是由稅務師事務所出具,且稅務師事務所出具的稅審報告則有地方保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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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局就是審查本級以下(含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等凡是涉及國有,以及政府出資的項目,都在審計監督范圍,大到本級財政局、國稅局、地稅局以及人大、政協、政府的財務收支審計,小到鄉級、村級財務收支審計,范圍廣,涉及面大。 一般審計單位,小的單位是送到你出審計(如建設局、衛生局等審計就是),大的單位如稅務、銀行等就是到審計單位進行,審計一般不出差,除非是上級審計機關抽調或向下一級單位延伸審計,才會出差。 審計一般是靠經驗的積累,說白了就是找行政機關等被審計單位的財務問題和領導干部的違規違紀行為。幾個月時間想通過看書學到什么是不可能的,只有通過經驗的積累,才能熟悉行業的規律。 建議你去買些靠審計師和會計師之類的書看一下。有時間可以交流一下,我是去年剛進審計局的,計算機專業(qq:1260646966)到目前還摸不著頭緒呢!呵呵, 審計局主要職責 (一)組織實施國家、省審計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受委托研究起草有關審計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經審議通過后組織實施指導、協調監督各級審計機關的業務。 (二)向市人民政府報告和向市人民政府的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提出制定和完善有關政策法規的建議。 (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直接進行下列審計; 1、市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 2、市級各部門、事業單位及下屬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及資金使用效益; 3、市級各部門( 含直屬單位)和下級政府預算外財政資金的收支管理和使用效益; 4、區、縣(市)政府的財政收支; 5、市屬金融機構及分支機構的資產、負債、損益情況和信貸計劃及執行結果; 6、市屬企業的財務收支及其經濟效益和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7、市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資金來源、使用民政部和投資效益,市重點建設項目瞀的執行情況和決算; 8、市政府部門管理的和社會團體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環境資金、社會捐增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 、資金的財政財務收支; 9、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 10、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由市審計局進行審計的其他事項。 (四)根據國家審計署、省審計廳授權對有關金融、保險企業、非銀行金融機構和在杭的中央、省屬企事業單位進行審計。 (五)向市人民政府提交市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代擬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出市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 (六)根據需要,對區、縣(市)審計機關管轄范圍的重大審計事項進行審計;必要時,對區、縣(市)審計機關審計的單位進行抽審。 (七)處理區、縣(市)被審計單位對區、縣(市)審計機關審計決定的申訴和復議。 (八)負責市本級經濟責任審計;組織、指導下級審計機關進行經濟責任審計; (九)與區、縣(市)人民政府共同領導區、縣(市)審計機關,對區、縣(市)審計機關負責人的任免事項及時提出意見。 (十)對審計中發現宏觀管理方面的問題進行專題審計,對于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向有關地方、部門、單位進行專項審計調查,報告審計調查結果,并向市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十一)對內部審計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監督社會審計組織的審計業務質量。 (十二)對區、縣(市)審計機關進行業務領導。 (十三)承辦市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交辦的其他審計事項,承辦紀檢監察部門和司法機關要求協助的經濟案件審計事項。···································^^····································
是指哪個證年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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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鄭州房企經復工審核后,2月24日后可復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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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月6日,鄭州發布10號通告,就疫情防控期間全市工業企業、服務業企業和建筑工程安全復工復產有關事項通告,其中對于房地產企業復工通知要求:2月24日,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屋網上銷售、中介銷售等房地產服務企業可以營業; 房地產開發企業售樓部暫緩復工;3月16日,房地產等建設工程可以復工。(重磅!鄭州全市各類企業復工復產時間安排來了!)
2月11日,鄭州市房管局發布《鄭州市房地產企業復工實施方案》,根據方案部分房地產開發企業行政辦公部門(不含售樓部),提出申請并經審核通過后,可在2月24日后復工;房地產開發企業售樓部暫緩恢復開放,恢復時間另行通知……
2月11日,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印發《鄭州市房地產企業復工實施方案》。據了解,此次實施方案優先考慮群眾生活必需的物業服務企業和房屋租賃企業。
根據方案,與經濟發展和群眾生活緊密相關、人員管理嚴密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行政辦公部門(不含售樓部),提出申請并經審核通過后,可在2月24日后復工;房地產經紀機構和房地產估價機構,提出申請并經審核通過后,可在3月1日后復工;房地產開發企業售樓處,依舊暫緩回復開放,恢復開放時間另行通知。
附方案全文: 鄭州市房地產企業復工實施方案 為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阻斷疫情傳播,保障房地產企業安全復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河南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機制、《中共鄭州市委辦公廳 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間企業復工復產工作的通知》(鄭辦網〔2020〕17號)、鄭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第10號通告和《鄭州市服務業企業復工復產實施方案》(鄭發改生活〔2020〕36號)的相關規定,按照市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安排部署,制訂鄭州市房地產企業復工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疫情防控重要講話和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切實增強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堅持防控從嚴、分批分期、錯峰推進、強化監管的工作原則,嚴格落實房地產企業防疫主體責任,切實做到防控機制到位、人員排查到位、設施物資到位、內部管理到位;嚴格落實縣(市、區)、開發區屬地監管責任,切實做到周密組織、全程監管、防控有力,牢固樹立“一盤棋”思想,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組織推動房地產企業復工,最大限度減少疫情對房地產運行帶來的沖擊和影響,確保全市房地產企業復工工作科學、規范、有序,確保房地產業平穩健康發展。 二、復工時間安排 除群眾生活必需的物業服務企業和房屋租賃企業外,其他房地產企業2020年2月23日24時前不得復工。時間安排如下: (一)第一批復工企業。與經濟發展和群眾生活緊密相關、人員管理嚴密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行政辦公部門(不含售樓部),提出申請并經審核通過后,可在2月24日后復工。 (二)第二批復工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和房地產估價機構,提出申請并經審核通過后,可在3月1日后復工。 (三)房地產開發企業售樓部暫緩恢復開放,恢復開放時間另行通知。 (四)房地產項目建設工程復工時間,按照《鄭州市建設工程開(復)工實施方案》(鄭建文〔2020〕20號)相關規定執行。 根據疫情防控情況和管控要求,適時調整房地產企業復工時間。如有調整,另行通知。 三、復工基本條件 (一)制定完善的疫情防控和復工方案。所有復工企業均要落實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體責任,納入全市疫情防控信息化系統。要按照《河南省企業單位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制定企業疫情防控和復工方案,內容主要包括企業疫情防控和復工工作領導機構、疫情防控宣傳教育、人員管理、車輛管理、場所管理、設施設備管理、物資儲備和承諾書等。 (二)備齊防疫物資。配備符合規定的體溫檢測設備,根據員工數量和客戶人流量,購置配備不少于2周使用的口罩、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物資,建立庫存和使用臺賬,并建立可靠的物資采購渠道。 (三)落實人員管控要求。做好企業員工排查登記,掌握每名員工健康狀況和出行、參加集會與聚會情況,對來自或去過省外疫情重點地區和省內疫情重點地區,以及及與上述地區人員有接觸史的員工應集中隔離或自行隔離14天,其他地區的返鄭職工隔離時間為7天。員工在觀察期間出現發熱(體溫≥37.3°C)、咳嗽、氣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癥狀的,要立即上報屬地疫情防控指揮部,并積極采取防護措施,到定點醫院接受診治。返崗職工滿足隔離期限要求后,由居住或租住小區居委會或物業公司出具證明后,方可返崗上班。做好健康防護,員工上下班盡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有集中乘車需要,由企業安排專車統一接送,并做好專車消毒工作;嚴格員工體溫篩查,上班時間必須全程佩戴口罩,人員工作崗位間距要達1米以上,避免非工作性近距離接觸;有員工宿舍的,要保持宿舍干凈清潔通風,嚴禁集中住通鋪宿舍。制定員工錯峰返崗工作方案,引導返崗工作人員分批分期返崗。不組織人員聚集性活動,并減少非必要會議,確需開會應以視頻會議形式為主。 (四)執行公共場所防疫措施。企業經營場所等公共區域實施封閉管理,原則上只保留1個出入口, 其他出入口須有人值守,保障應急時可隨時開啟;每天上、下午分別兩次噴灑消毒,加強衛生與通風,保持空氣流通。所有進出人員必須佩戴口罩,并進行體溫監測和信息登記。多人同室時須佩戴口罩。每日兩次使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劑對經營場所、食堂(餐廳)、辦公區、宿舍等人員集中區域進行消毒,重點區域(如電梯間、樓梯間、廁所)應多次消毒。食堂禁止采購未經宰殺、未經檢疫的活禽活魚肉品,禁止提供生食;食堂工作人員要持有健康證并按規定佩戴一次性口罩、手套、帽子;就餐應分批進行,以提供盒飯或員工自帶餐具分散就餐為主,禁止集中就餐。 四、復工申請審核程序 (一)各縣(市、區)、開發區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部門要報請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成立由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部門牽頭、衛生健康部門和鄉鎮(街道辦事處)組成的房地產企業復工聯合審核小組(以下簡稱聯合審核小組),集中辦公、集中受理房地產企業復工申請。 (二)申請復工的房地產企業要向所在區域的聯合審核小組提交《鄭州市房地產企業復工申請書》(附件1),并提交書面承諾書和其他必要的申請材料。 (三)聯合審核小組對房地產企業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填寫《鄭州市房地產企業復工審核表》(附件2),并對企業進行現場查驗。聯合審核工作原則上3日內完成,審核通過的,聯合審核小組向企業下達《鄭州市房地產企業復工通知單》(附件3),并于次日以匯總表形式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備案,郵箱:zzsfgjbgs@163.com。 五、工作要求 (一)成立由市住房保障局牽頭,市衛健委等相關部門為成員單位的鄭州市房地產企業復工復產專項工作組,負責全市房地產企業復工復產的協調、指導、督導工作。 (二)各房地產企業要成立企業主要負責人為組長的工作機構,與市、縣(市、區)、開發區疫情防控指揮部、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部門、醫療機構建立及時、有效的信息聯絡和報送機制,24小時保持通訊暢通。 (三)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房地產估價機構在前述復工時間節點前,不得復工;未經所在縣(市、區)、開發區聯合審核小組審核通過并獲得《鄭州市房地產企業復工通知單》的,不得復工。經聯合審核通過后復工的企業,需將《鄭州市房地產企業復工通知單》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進行公示。 (四)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復工后,應主要采用網絡銷售、網上簽約等方式開展營銷活動,不得組織客戶聚集。在房地產開發企業售樓部恢復開放前,提供簽約服務的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五)房地產企業復工后,要制定疫情應急處置預案并嚴格落實,一旦出現疫情迅速啟動預案,立即停工并組織人員進行臨時隔離,第一時間向市、縣兩級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部門以及所在縣(市、區)、開發區衛生健康部門和鄉鎮(街道辦事處)報告情況,并按照防控要求進行處理。 (六)房地產企業復工后,要加強對員工的健康監測管理,納入全市疫情防控信息化系統,建立日報告制度,每日中午12:00前向所在縣(市、區)、開發區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部門報送《企業每日用工情況統計表》(附件4);各縣(市、區)、開發區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部門將企業報送的《企業每日用工情況統計表》匯總并加蓋印章,于每日17:00前以傳真方式報送至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傳真電話:67889826,同時電子版報送至郵箱:zzsfgjbgs@163.com。 (七)各縣(市、區)、開發區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做好聯合審核小組的牽頭工作,對提出復工申請的房地產企業,應對照名單(附件5-7)及時組織協調進行審核,滿足復工條件要求的,應在規定時間內核發復工有關手續。 (八)各級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部門要承擔復產復工過程中疫情防控監管責任,對未停工的物業服務企業、房屋租賃企業和已核準復工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房地產估價機構,要加強監督檢查,按照復工基本條件,對企業全面落實人員排查登記、經營場所消毒、設施設備檢查維修和消毒等有關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業,要督促其加快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暫停生產經營并向相關部門通報;對遲報、瞞報、漏報疫情以及未經審核擅自復工的企業,責令其停工停產,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河南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機制的有關規定,移送有關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九)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會同市疫情防控領導小組督察部,對各縣(市、區)、開發區房地產企業復工審核情況、監管責任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指導,對復工審核、監管責任落實過程中的失職瀆職等行為,轉紀檢監察機關依照有關規定嚴肅查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附件: 1.鄭州市房地產企業復工申請書 2.鄭州市房地產企業復工審核表 3.鄭州市房地產企業復工通知單 4.企業每日用工情況統計表 5.房地產開發企業名單 6.房地產經紀機構名單 7.房地產估價機構名單
附:通知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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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于 2020-11-20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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