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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今社會越來越多的年輕人都選擇創業,創業需要面臨的首要問題就是辦理注冊公司。注冊公司需要公司注冊名稱、營業執照、開戶并辦理好相關稅務流程。注冊公司需要去公司擬定營業場所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門進行登記注冊。在辦理注冊時要注意采取認繳還是實繳、公司名稱和公司行業范圍的確定。下面小編給大家詳細介紹一下。
1、公司注冊名稱,公司的名稱很重要,大家需要為自己注冊的公司命名,在選擇名稱的時候想好自己所運營的公司類型,是有限公司還是股份公司以及集團公司,不同的公司命名的要求不同,為避免因為在注冊的時候遭遇重名,大家盡量一次性多準備幾個名稱,多準備幾個名稱可以多增加注冊成功的幾率。
2、等到工商核準名稱通知書拿到手之后,大家就需要去辦理相關的營業執照,以及公司需要的章,一般情況下,一個月內都可以將這些營業執照和章程拿到手。
3、提供法人、股東,監事身份證原件,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法人必須年滿18周歲,能提供身份證原件的自然人,而且公司的法人在注冊的過程中,需要到場進行簽字確認。
4、為公司開戶,并且辦理好相關的稅務流程。
1、注冊公司需要去公司擬定營業場所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門進行登記注冊,并完善相關手續和材料方可注冊。
2、注冊的步驟:
(1)核準名稱:到工商局領取一張企業(字號)名稱預先核準申請表,填入你準備取的公司名稱(一共5個),工商局會檢索是否有重名
(2)租房:簽訂租房合同,并讓房屋的產權人提供房產證復印件,再到稅務局買印花稅。
3、編寫公司章程:可以找人代寫,也可以從工商局的網站下載"公司章程"樣本,修改后,由所有股東簽名。
4、刻法人名章:到刻章處,刻法人名章(方型),費用15-20元。
5、到銀行開立公司驗資戶:攜帶公司章程、工商局的核名通知、法人名章、身份證到銀行去開立公司帳戶。
6、辦理驗資報告:拿著股東繳款單、詢征函、公司章程、核名通知書、房租合同、房產證復印件到會計師事務所辦理驗資報告。
1、目前注冊公司資本金采取認繳制,不用實際上準備那么多的注冊資金,但是也不可超過自己所承受的范圍,所以注冊資本金選擇的范圍建議50萬-100萬不等;當然大家也可以更具自己的實際情況來選擇。
2、注意公司名稱,公司名稱一定經過工商局核名之后,就不要進行的進行改動,一方面是因為對于公司的發展不利,二來是因為更改的成本很大,一旦更改名稱,很多資料都需要同步更改,除非是公司的發展需要,否則建議大家不要輕易進行變更。
3、注冊公司的行業和經營范圍盡量用教育科技、文化傳播、網絡科技、電子商務等,也可以是美食、護膚等領域,如果想要從事金融,需要有雄厚的資金支持,所以大家一定要慎重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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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查名(需1周時間) 所需材料: 1、 全體投資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投資人是公司的需要營業執照復印件) 2、 注冊資金的額度及全體投資人的投資額度 3、 公司名稱(最好提供5個以上)、公司大概經營范圍。 二、 驗資(即辦即完) 憑工商所核發的查名核準單及銀行詢證函去銀行辦理注冊資金進賬手續,辦理完后從銀行領取投資人繳款單和對賬單,隨后由會計事務所辦理驗資報告。 三、 辦理營業執照(需2周時間) 所需材料: 1、公司董事長或執行董事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公司申請登記的委托書 3、股東會決議 4、董事會決議 5、監事會決議 6、章程 7、股東或者發起人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 8、董事、監事、經理、董事長或者董事的任職證明 9、董事、監事、經理的身份證復印件 10、驗資報告 11、住所使用證明(租房協議、產權證) 12、公司的經營范圍中,屬于法律法規規定必須報經審批的項目,需提交部門的批準文件 資料齊全后報工商局審批 ,隨后核發營業執照 稅務局流程: 辦理稅務登記證(需2周時間) 一、準備材料 所需材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2、《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3、《驗資報告》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4、企業章程或協議書或可行性研究報告或合同書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5、法定代表人、財務負責人和辦稅人員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6、經營地的房產權或使用權或租賃證明(加貼印花稅)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二、提出登記申請,領取稅務登記表及其他附表,并如實填寫有關內容 三、報送稅務登記表,審查稅務登記表及提供有關文件及證件 四、案頭核審并審批 五、打印稅務登記證并領取稅務登記證 注冊完畢后的后續事項 1、 去稅務所進行稅種登記,確定公司的性質(貿易型稅率4%、生產型6%、服務型5%等) 2、 去稅務所進行稅種核定,確定企業所得稅的征收方式(查賬征收一年一交:稅率為純利3萬以下交18%,3-10萬交27%,10萬以上交33%;核定征收一月一交,稅率基本為2.31%) 3、 去稅務所進行購買發票申請,確定公司購買發票的種類 4、 每月1-10之間需進行報稅,或代理或直接去都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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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陽楊律師,現就職于浙江大公律師事務所,北京外國語大學碩士。
王嫣律師,現就職于浙江龍山律師事務所。
馬律師與王律師專注于紡織業及衍生領域中各類糾紛的解決,對紡織領域上下游各產業均有深入的了解,熟諳柯橋及周邊地區輕紡市場的運行規律。
馬律師與王律師現擔任紹興貝昕紡織品有限公司、紹興貝其紡織品有限公司、浙江希爾丁紡織科技有限公司、紹興市柯橋區弗特紡織有限公司、紹興羽墨紡織品有限公司、紹興浪登進出口有限公司、紹興市磊石紡織品有限公司、紹興柯橋云為紡織有限公司、杭州泉誠紡織有限公司、紹興明業印染有限公司、紹興荷花傘業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事業單位的常年法律顧問。
執業以來,馬律師與王律師已成功處理數百起行業糾紛,經驗豐富、服務熱情,擅長處理下列事項:
1.紗、線等原料款追討;
2.坯布款追討;
3.染費、印花費、刺繡費等加工費追討;
4.半成品布匹、成品布匹貨款追討;
5.服裝加工費、定作費追討:
6.紡織業質量問題爭議解決;
7.紡織業機器款追討;
8.工程款、民間借貸、勞動爭議、工傷、離婚、繼承、交通事故、拆遷補償等其他各類民商事經濟糾紛;
馬律師聯系電話:13967528753(微信同號);
王律師聯系電話:15306752636。
上訴人(原審被告):廣州市白云區興東服裝廠,住所地廣東省廣州市白云區新市街棠涌堂基路棠涌一二六聯社農貿綜合市場2號二樓。
負責人:毛雙全。
上訴人(原審被告):毛雙全,男,1966年7月29日出生,漢族,住四川省蓬安縣。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紹興舜邦紡織品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紹興市柯橋區柯橋時代廣場H座2502-1室。
法定代表人:徐書榮,總經理。
上訴人廣州市白云區興東服裝廠(以下簡稱興東服裝廠)、毛雙全因與被上訴人紹興舜邦紡織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舜邦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不服浙江省紹興市柯橋區人民法院(2019)浙0603民初5002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于2019年8月19日立案后,依法組成合議庭,經閱卷和詢問當事人,決定不開庭審理。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興東服裝廠、毛雙全上訴請求:撤銷浙江省紹興市柯橋區人民法院(2019)浙0603民初5002號民事判決書的第一、二項判決。
事實與理由:興東服裝廠與案外人天利源服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利源公司)存在采購合同關系,舜邦公司實際上為案外人天利源公司給興東服裝廠指定的面料供應商,對于面料的顏色、種類、品質等要求,均是由天利源公司與舜邦公司之間溝通。2018年11月29日,根據案外人天利源公司與興東服裝廠的交易供貨要求,興東服裝廠與舜邦公司簽訂了兩份購銷合同。在合同履行的過程中,其中一批布料(HT181127-1號購銷合同項下貨物)存在抽紗和污點的質量問題,另一批面料(HT11128-1號購銷合同項下貨物)實際發過來的貨物與批版面料嚴重不符,花邊布料缺少“洗水”這道工藝。興東服裝廠就上述質量問題與舜邦公司、天利源公司多次溝通協商,舜邦公司也同意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且因為天利源公司急需興東服裝廠供貨,興東服裝廠在自行完成“洗水”工序后,也就在天利源公司的要求下繼續使用了上述面料。但舜邦公司雖承諾承擔所造成的損失,卻并未實際履行,興東服裝廠因此也未支付給舜邦公司20%的尾款,該問題一直未得到解決。興東服裝廠、毛雙全認為,雙方在合同中雖未約定對于質量問題的解決辦法,但在因貨物質量問題給自身帶來的損失等問題未得到妥善解決時,興東服裝廠、毛雙全有權拒絕交付尾款。
因此,一審存在如下問題:
1.一審法院事實認定不清。一審法院僅對雙方存在交易關系以及付款的事實予以認可,而對于合同中的違約行為即對于舜邦公司因違約行為給興東服裝廠造成的損失不予認可,導致在對于案件的整體事實沒有查清的情況下,就判令興東服裝廠、毛雙全承擔了不利的法律后果。該案雖然是買賣合同糾紛,合同上明確的雙方為興東服裝廠與舜邦公司,但實際上卻是一個三方交易,天利源公司是交易中起到關鍵作用的主體,依法應當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2.一審法院認定證據有誤。一審法院對于雙方提供的證據認定存在錯誤,依法應當予以撤銷。對于興東服裝廠、毛雙全在一審中提供的證明、微信群聊天記錄、興東服裝廠與天利源公司的采購合同以及扣款通知等證據,一審法院認為證據的真實性、關聯性均有異議,因此不予認可。興東服裝廠、毛雙全提供的證明具有證明人本人的簽字蓋章,采購合同、扣款通知也具有天利源公司的蓋章,但因為興東服裝廠、毛雙全在一審中未委托律師,證據多少存在一定形式上的瑕疵,法院應當要求興東服裝廠、毛雙全進行補充提交相應證據,而不應當直接以證據存在瑕疵為由予以否定。另外,一審法院認為扣款通知上描述的扣款理由面料做工問題,應當理解為面料和做工問題,即面料存在問題,做工也存在問題,所以責任主體不明,不予采納。事實上該扣款理由實際意思為面料的做工問題,即面料本身存在問題,而非成衣的做工存在問題。退一步講,即使意思是面料和做工均有問題,也并非一審法院認定的責任主體不明,而是面料和做工方面都是責任主體,亦能夠證明面料存在質量問題,并因此造成了興東服裝廠的損失。所以無論如何解釋,都無法否認扣款的理由是因為面料存在質量問題。
舜邦公司辯稱,交易雙方根據合同簽訂主體無異議,興東服裝廠、毛雙全認為要追加第三人沒有法律依據。對于興東服裝廠、毛雙全主張的質量問題,從目前來看,興東服裝廠、毛雙全提供的證據材料并不能證明有質量問題,其主張不能得到證實。關于興東服裝廠、毛雙全主張的延期交貨問題,舜邦公司沒有該違約情形。合同中約定確認后發貨,合同履行中也是按照進度發貨,反而是興東服裝廠收貨后并沒有按約付款,包括出貨前付款50%也沒有嚴格按照合同履行,所以興東服裝廠追究延期交貨有違公平原則。
舜邦公司于2019年5月7日向一審法院起訴請求:1.判令興東服裝廠立即支付給舜邦公司貨款196690元并償付該款自2019年1月24日起至實際款清之日止按日1‰計算違約金。2.對上述第一項債務,興東服裝廠的財產不足以清償的,由毛雙全以其個人的其他財產予以清償。
一審法院認定事實:2018年11月27日、11月28日,舜邦公司與興東服裝廠分別簽訂產品購銷合同各一份,約定由舜邦公司向興東服裝廠供應各種服裝面料,付款方式為定金30%,出貨前50%,余下20%面料發出后一個月內支付,貨到廣州的運費由舜邦公司承擔,如延期付款,按照每天1%的標準計算違約金,合同同時對雙方其他權利義務也進行了約定。合同簽訂后,2018年12月1日至12月23日期間,舜邦公司共計向興東服裝廠供貨983451.56元,興東服裝廠已付786761元,尚欠196690.56元未付。因該款興東服裝廠至今未付,舜邦公司遂起訴要求支付其中196690元。同時,雙方一致陳述,舜邦公司使用了興東服裝廠的商標和扣子自行制作成衣,價值分別為17641.32元、2008元,上述款項舜邦公司同意在訴訟請求中直接予以扣除。另查明,興東服裝廠為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為毛雙全。
一審法院認為,舜邦公司與興東服裝廠之間的買賣合同關系主體適格,內容未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禁止性規定,合法有效。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及時全面履行約定或法定義務。現舜邦公司已履行了相應的供貨義務,興東服裝廠未及時按約支付貨款,是引起本案糾紛的原因,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現雙方經對賬確認興東服裝廠尚欠原告貨款196690.56元,舜邦公司主張其中的196690元,同時舜邦公司又同意在本案中扣除商標款17641.32元、扣子款2008元,故興東服裝廠還應支付177040.68元,對舜邦公司該部分請求,該院依法予以支持,多余部分則不予支持。同時,雙方產品購銷合同對于遲延付款的違約金進行了明確約定,對于舜邦公司主張的違約金起算點與雙方合同約定一致,該院予以確認,但合同約定的每天1%的計算標準明顯過高,舜邦公司自愿調整為每天1‰的標準仍屬過高,同時舜邦公司并未舉證證明其因興東服裝廠遲延付款造成的損失情況,故酌情調整為按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的1.5倍計算。興東服裝廠系毛雙全投資設立的個人獨資企業,如企業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毛雙全應當以其個人其他財產予以清償,故舜邦公司對毛雙全的訴訟請求依法予以支持。興東服裝廠抗辯認為舜邦公司所供貨物存在質量問題,導致其被天利源公司扣款,要求興東服裝廠承擔部分損失。雖然根據雙方陳述,可以認定舜邦公司所供布匹,興東服裝廠確系加工成成衣后再供應給天利源公司,但對于興東服裝廠、毛雙全主張的質量問題,尚缺乏有效證據予以證明;同時對于興東服裝廠、毛雙全主張的四筆款項,其中被天利源公司扣款的三筆,缺乏有效證據證明扣款事實及扣款原因應歸責于舜邦公司;而關于洗水問題布匹,雙方已經協商一致扣減貨款,興東服裝廠、毛雙全另行要求舜邦公司承擔10%的縮率損失,未提交證據予以證明;綜上,對于興東服裝廠、毛雙全的抗辯意見,該院不予采納。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百三十條、第一百五十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第三十一條之規定,判決:
一、興東服裝廠應支付給舜邦公司貨款177040.68元,并賠償該款自2019年1月24日起至判決確定履行之日止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的1.5倍計算的違約金,款限于判決生效后十日內付清;
二、毛雙全對興東服裝廠上述第一項債務中的不能清償部分承擔補充清償責任;
三、駁回舜邦公司的其余訴訟請求。
興東服裝廠、毛雙全在二審中提供證據如下:
1.賴燕珠、余少娜在職證明、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要求證明一審中興東服裝廠、毛雙全提交的賴燕珠、余少娜出具的證明系本人作出,該兩人在作證時依舊在職,且其證言已征得天利源公司同意。
2.天利源公司出具的證明及營業執照各一份,要求證明一審中提交的蓋有天利源集團控股有限公司的扣款通知確系天利源公司授權天利源集團控股有限公司作出。
3.申請法院調查令向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調取微信賬號×××、M158××××4887、Jewel-zhu123(或jewel-zhu123)、bna_yu、Nanako_Cheng的用戶詳細信息(經實名認證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碼等)及關聯的手機號碼的相關證據材料,本院準許后,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及財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向本院郵寄調查函回函載明上述五個微信賬號綁定手機號及實名認證信息。
4.申請對合同編號HT181128-1項下42879.9米花邊面料因洗水處理導致布匹收縮的收縮率具體數值進行鑒定。
舜邦公司在二審中未提供新的證據,對上述證據質證認為:
證據1與本案無關,簽字是否為兩人所簽也無法證明,且證人未到庭作證,不符合證據規則要求,其證言也沒有其他證據進行佐證,故僅憑證人主觀猜測,無法得出質量問題的結論。
證據2與原先事實矛盾,該證據也不能說明天利源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出具的扣款通知是事實,且在一審中也查明了一系列問題,合同號和款號都對應不上,其他合同與本案也無關,扣款通知只是發了通知,是否實際扣款都無法證明,扣款理由也表明了系做工問題,與舜邦公司沒有直接關系,故不能達到興東服裝廠、毛雙全的證明目的。
對證據3真實性無異議。
對證據4的鑒定申請認為不符合法律規定,該爭議已作處理,舜邦公司已作減讓價款的讓步處理。
本院認證認為,興東服裝廠、毛雙全提交的證據1雖可證明賴燕珠、余少娜身份及工作單位,但證人應當出庭作證,因賴燕珠、余少娜未出庭作證,不符合證據規則形式要件,故不予認定。
證據2雖可證明扣款通知系天利源公司本意,但該扣款僅適用于天利源公司與興東服裝廠之間法律關系,對舜邦公司無約束力,且天利源公司關于扣款通知中載明系“面料品質/做工”“面料顏色/做工”“面料手感/做工”不達標準,而面料品質、顏色、手感均可通過驗收查明,舜邦公司經與興東服裝廠協商減讓價款,故對興東服裝廠、毛雙全要求舜邦公司針對成衣扣款承擔責任的待證事實不予認定。
證據3可證明微信賬號使用人的真實情況,對于各方經辦人員在交易過程中曾進行微信聊天溝通的事實可予認定,但興東服裝廠、毛雙全在一審中提交的微信聊天記錄尚不足以證明興東服裝廠、毛雙全拒付貨款的待證事實。
對證據4的鑒定申請,因興東服裝廠對相應貨物已作水洗及裁剪,即使其稱尚有剩余面料,但該面料未經舜邦公司確認封存,真實性難以認定,且舜邦公司認為雙方已協商處理,不同意啟動鑒定程序,因此本案無鑒定必要,本院對該鑒定申請不予準許。
經審理,本院對一審法院查明的事實予以確認。
本院認為,二審的爭議焦點在于:1.本案是否需要追加案外人天利源公司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2.訟爭貨物是否存在質量問題,興東服裝廠、毛雙全是否有權拒付余款;3.舜邦公司有否存在延期交貨并應承擔相應責任。
關于第一個爭議焦點,本案系買賣合同糾紛,合同雙方系興東服裝廠與舜邦公司,各方當事人對此均無異議,故對該事實可予認定。興東服裝廠另與案外人天利源公司簽訂采購合同,與本案不屬同一法律關系,且與本案無利害關系,故無需追加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一審程序并無不當,本院對興東服裝廠、毛雙全主張追加第三人的上訴主張不予支持。
關于第二個爭議焦點,根據雙方當事人經辦人員的微信聊天記錄等內容,興東服裝廠雖曾提到面料顏色、手感以及洗水后面料縮水等問題,但舜邦公司并未認可上述質量問題,同時結合雙方當事人陳述及興東服裝廠發送給舜邦公司的對賬單,可認定因洗水問題等舜邦公司最終已同意減讓價款每米0.6元,即將雙方爭議面料的價款由17.5元/米降至16.9元/米。此外,舜邦公司與興東服裝廠簽訂的合同約定允許“面料水洗縮率經緯向3%以內”,且上述興東服裝廠所提質量問題均可通過外觀驗收即可發現并可采取拒收、退貨等,但興東服裝廠在舜邦公司未認可質量問題的情形下,將面料水洗并裁剪制成成衣銷售,應視為其認可質量符合約定,故興東服裝廠、毛雙全再次以案涉貨物存在質量問題拒付貨款的上訴主張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本院不予支持。
關于第三個爭議焦點,根據合同約定“白色繡花11月30日寄出船樣,確認后7天大貨發出”“藍色繡花11月30日寄出船樣,確認后13天大貨發出”,而根據微信聊天記錄顯示,繡花船樣確于11月30日寄出并有12月10日還在確認船樣的事實,但雙方均未能提供記載船樣最終確認時間的有效證據,故難以認定舜邦公司存在發貨遲延的事實。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興東服裝廠、毛雙全要求舜邦公司承擔發貨遲延的相應責任證據不足,應自負舉證不能的不利后果。
綜上,興東服裝廠、毛雙全的上訴請求不能成立,應予駁回;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可予維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判決如下: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二審案件受理費據實調整為3841元,由上訴人廣州市白云區興東服裝廠、毛雙全負擔。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審判長王安潔
審判員柳雪松
審判員彭麗莉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書記員童嘉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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