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離婚有兩種體例。一是和談離婚,而是告狀離婚。
和談離婚的話,就是夫妻兩邊到平易近政局去打點離婚手續。兩邊需要對孩子的扶養權,還有財富的朋分等事宜進行協商。這些工作處置好今后,平易近政局就會給你們發離婚證了。
訴訟離婚的話,夫妻一方要設法院提告狀訟,請求離婚。法院會對夫妻兩邊進行調整。若是有此中一方不想離婚的話,第一次訴訟一般法院城市駁回離婚請求。
需要注重的事項:離婚是一個重年夜的事務,當事人兩邊都需要穩重考慮,謹嚴處置。若是確實需要訴訟離婚的話,最好找一個律師,維護你應有的好處。
還有就是后代的問題。離婚之后,并不代表后代判給了哪一方就該哪一方管,另一方就可以不管了。一方要負責扶養后代,另一方也要給糊口費,教育費。若是碰到重年夜事務,好比生病等等,另一方還要增添糊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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