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首,確認該公司被收購,也就是簽一分和談書,確認公司將被收購的工作。
確認后召開股東年夜會,通知該公司持有股份者關于公司被收購的工作,而且讓股東決議是否賣出手中的股份。
接管收購集團的調查,讓對方對該公司的內部環境進行具體領會。
最后兩邊公司簽訂收購和談,并蓋上公章,使和談具有必然的法令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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