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首當然應該是夫妻之間互相協商。其實夫妻倆只要好好措辭仍是很好解決這個問題的。
按照距離決議:誰家離得遠,先去誰的老家,因為距離越遠回家的次數越少,能歸去一次就要多歸去一次。
輪著來:本年去男方家里,來歲去女方家里。如許里公允也省事。
有前提的可以接兩邊怙恃來本身棲身的處所過年,究竟結果是新婚,如許也更熱鬧。
與兩邊怙恃籌議,其實這個問題的謎底由受很多方面影響,兩家人一路會商會商,得出一個兩邊都對勁的謎底。
其實不可就抓鬮吧。如許很公允,可是可能會傷豪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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