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專利復審法式?
《專利法》第41條劃定,國務院專利行政部分設立專利復審委員會。專利申請人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分駁回申請的決議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標的目的專利復審委員會請求復審。專利復審委員會復審后,作出決議,并通知專利申請人。
《專利法》第45條劃定,自國務院專利行政部分通知布告授予專利權之日起,任何單元或者小我認為該專利權的授予不合適本法有關劃定的,可以請求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該專利權無效。
專利復審委員會的本能機能有哪些?
1、對不服國度常識產權局駁回專利申請及集當作電路布圖設計掛號申請決議提出的復審請求進行審查;
2、對宣告專利權無效的請求及集當作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撤銷案件進行審理;
3、負責專利復審委員會作為行政訴訟被告的應訴工作;
4、介入專利、集當作電路布圖設計確權和侵權手藝鑒定的研究工作;
5、接管人平易近法院和辦理專利的部分委托,對專利確權和專利侵權案件的處置供給咨詢定見。
對專利復審委員會的決議不服怎么辦?
《專利法》第46條劃定,專利復審委員會對宣告專利權無效的請求該當實時審查和作出決議,并通知請求人和專利權人。宣告專利權無效的決議,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分掛號和通知布告。
《最高人平易近法院關于審理專利膠葛案件合用法令問題的若干劃定》第4條劃定,當事人對專利復審委員會于2001年7月1日今后作出的關于維持駁回適用新型、外不雅設計專利申請的復審決議,或者關于適用新型、外不雅設計專利權無效宣告請求的決議不服標的目的人平易近法院告狀的,人平易近法院該當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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