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
眾所周知,日本是一個地狹人稠的島國,是以,在如許的情況下,日本人有著嚴重的集體本家兒義不雅念。這一特點反映在黌舍則表示為:借使倘使一小我獨來獨往會被人說閑話,在這種環境下,被孤立的人就會火急地想要不吝一切價格融入這個集體,而不管這個集體是真心仍是像小丑似的對待他。
是以,與中國的環境分歧的是,年夜大都中國的孩子在蒙受到霸凌事務時,會選擇打歸去或者遠離施暴者。
在日本的公立黌舍,教員相對薄弱虛弱,和中國的黌舍一樣,對待霸凌,并沒有上升到一個很高的高度,良多時辰教員的縱容也使霸凌現象不竭進級。
韓國:
一向以來韓國并沒有擬定專門預防青少年犯罪的政策,也沒有專門機構辦理未當作年人犯罪。無論是差人、查察官仍是法院對于施暴者,也是青少年犯罪人員,都沒有設置專門用來收容、庇護、教化他們的機構,在這一方面的人力投入,可以說是少之又少,于是未當作年人犯罪進入一個惡性輪回。
而盡管在一系列校園暴力事務的新聞曝光之后,韓國少年院(青少年犯罪管教所)的實施也闡揚了一系列感化,但韓國仍然缺乏專門的收容治療或委托收容舉措措施,對于從少年院分開的青少年也沒有進行后續教化指導。
在中國有“未當作年人庇護法”,在韓國有“少年法”,是以,針對未當作年人的是無法賜與和當作年人一樣的懲罰。除此之外,受害者及家眷得不到實時的支援和庇護,加害者及其家眷便可以有空子可以鉆。
案例:
韓國釜山曾發生了一路震動全韓的校園暴力事務。某女子中學3論理學生在一家工場四周的小路里,利用廠房周邊的鐵質器材、椅子、玻璃瓶等東西對其同窗進行狂毆。全程持續約1小時40分鐘,致使受害者后腦部出血、口腔分裂、血流如注。
更令人震動的是,施暴學生讓受害者跪坐在地后拍下照片與伴侶分享,并有恃無恐地問伴侶“夠嚴重嗎?會進(牢獄)嗎?”隨后,這張受害者滿身是血、垂頭跪地的照片在收集上瘋傳,惡劣水平震動宿世人,激發群憤。
這恰是“少年法”中最高刑期不外二十年的劃定使施暴者有恃無恐。
由此,我們可以得出,日本、韓國的校園暴力問題也是極其嚴重的,性質惡劣。至少,從一些新聞來看,日韓的校園暴力還牽扯到勒迫他人進行不法買賣等等犯罪的方面。
校園暴力作為一個永恒的話題,無論是發財國度仍是成長中國度,都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0 篇文章
如果覺得我的文章對您有用,請隨意打賞。你的支持將鼓勵我繼續創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