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年關獎或者一次性獎金會在年底的最后一個月發放。那么,獎金的個稅征收法子有兩種。第一種是將獎金作為一個月的工資計較,另一種則是將獎金平均分派到每個月計較稅收。
相信大師都領會,個稅的起征點是3500元,也就是若是年關獎是6000元的話,需要繳納的稅收就是6000減去3500,獲得的2500,然后1500按照3%計較,還有1000按照5%計較。最后得出的就是最后需要繳納的稅收。
還有一種方式,就是,先將員工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確定合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合用稅率-速算扣除數(一個月)。
所有的計稅法子,在一個納稅年度只許可利用一次,不許可反復利用,合用那種計稅體例,單元有贊成的體例,城市有公司的相關規章軌制劃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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