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犯罪嫌疑人一定是為了自己的非法利益,故意去欺騙受害者,從犯罪的動機上都是處于主動去謀取自己的非法利益。
從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手段上,一定是冒充國家機關的單位人員,以此來取得受害者的信任,然后謀取自己的非法利益的。
還有就是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條規定: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還有最后我想說的,如果犯罪嫌疑人冒充人民警察,以及情節特別嚴重的話,是要加重處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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