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首,作為教員,是不成以標的目的學生售賣工具的。固然標的目的學生售賣工具并不犯罪,可是已經違法了師德師風扶植。
教員標的目的學生售賣工具,與黌舍的辦理規章軌制相違反,也與上級教育部分的精力相違反,這屬于典型的以公謀私,家長或者學生可以標的目的本地的教育局反映環境,請求處置。
那么碰到這種環境,教員會有什么懲罰呢?一般來說,涉事教師會晤臨待崗或者停崗懲罰,并償還所收的金錢給學生或學生家長。
若是涉事教師情節出格嚴重的話,還有可能會被吊銷教師資格證書,將不克不及從事教師行業;若是涉事金額龐大的話,要被移送大公安機關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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