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破產之后,只要公司顛末法心猿意馬的清理法式,且股東沒有抽逃資金和資產等現象,就算資不抵債,法人和股東也不需要承擔責任的。
企業破產之后,就是將破產財富變價,若是變價姣好的話,可供分派的破產財富數額年夜于破產費用,那么這些財富就足夠承擔債務了。
可是,可供分派的破產財富數額小于破產費用,那么財富就需要先了償職工的工資和社保費用,以及法令劃定的該當付出給職工的抵償金。若是不敷了償這些,就按比例分派。
若是了償完以上的債務,還有殘剩的財富,就是交納破產人所欠的稅額。接著就是了償通俗的債務。
但愿我的建議對您有所幫忙,感謝。
0 篇文章
如果覺得我的文章對您有用,請隨意打賞。你的支持將鼓勵我繼續創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