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較器,紙和筆等。
支出法核算GDP。GDP = C(居平易近消費)+ G (當局采購)+ I(企業投資)+ [ X(出口)-M(進口) ]
收入法核算GDP。GDP = 工資+稅收+利潤+折舊+其他(利錢+房錢+企業轉移付出+個別收入)
出產法核算GDP。按出產部分出產總值+國外利潤凈收入核算。
西方國平易近收入核算系統,需要區分名義GDP和現實GD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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