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婚約不是民事法律事實,不具有法律效力,跟婚約相關的問題就是彩禮問題。
原則上,贈與人不得請求返還已經支付的彩禮,但是,也有三種例外,贈與人有權請求返還已經支付的彩禮。
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或者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后又離婚,但是并未共同生活的。
或者是婚前給付彩禮,離婚后,給付一方因為給付彩禮而生活困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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