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農抑商”是中國封建王朝的根基國策,在長達兩千年的封建汗青中,“士農工商”的排名一向連結不變,商人毫無爭議地被排在末從頭至尾。然而,固然商人的社會地位低下,但良多商人卻因經商而大發橫財。這就與我們今天的認知有很大區別了。在現代社會,有錢往往是一種地位的象征,那么為什么古代的商人即便很有錢,其社會地位仍是很低呢?

從大的偏向上來說,前人認為商人厚利輕義,一旦國度有難,他們起首想到的就是帶著本身的財富跑路,不會與國度共生死,是以商人不成靠,所以社會地位低下。此外,商人經常經由過程掌控某些渠道來壟斷貨色,借機哄抬物價,達到牟取暴利的目標,這就使商人在大師心目中的地位更進一步下降。
因為商人在前人心目中的形象很差,所以對貿易勾當進行約束就當作了很是需要的工作了。前人經商不像此刻這樣,隨便在哪里租一家店面就可以開張。那時想要經商必需要在專門的市場進行。好比西漢的長安城里有東、西兩個市場,商人只能在這兩個市場內進行貿易勾當。

為了防止有市儈犯警經營,商人按五人一組進行劃分,每組中的當作員互相擔保,互相監視,如有知情不報的環境發生,則五人均要受到重罰。
因為市場是大規模會議的場合,是以這里充溢著來自分歧階級的公眾。對統治階級來說,這些人中的有幾類人需要出格值得存眷,他們是:商人、游俠、屠戶、游手好閑的惡少、江湖方士和游醫。
商人固然地位卑微,但他們中的當作功者往往會操縱手中的財富去打通通標的目的上層階層的道路,并想方設法撮合和侵蝕官員。朝廷明文劃定商人不得進行豪侈性消費,但這項禁令其實卻如統一紙空文,從來沒有被嚴酷執行過。甚至有商人在觸犯了刑律后,還可以經由過程花錢消災。是以有一句諺語叫:“令媛之子,不死于市”。

在秦漢期間,游俠是一個很是特別的群體。這些人經常游走在法令邊緣,處事極端。固然他們被冠以“俠”名,但事實上卻沒有那么高端。刺客、匪賊、流竄作案者、盜墓人這些與暴力犯罪相關的人物都屬于游俠群體的一份子。對那時的大大都通俗蒼生來說,游俠其實是個令人害怕的群體。汗青上聞名的游俠有:荊軻,劇孟,郭解。
屠戶這些全日和與放血剁肉打交道的人組成了市場中另一類此外暴力分子。汗青上有幾個很出名的屠戶,好比朱亥(戰國時魏國人,屠戶身世,后來當作了聞名的俠客),西漢建國功臣樊噲,三國名將張飛(有爭議)。值得一提的是,俠客荊軻在燕國時有兩位“好基友”,一位是赫赫有名的高漸離,另一位就是殺狗的屠戶。

游手好閑的惡少就是我們日常平凡所說的地頭蛇。這些人拉幫結派,橫行鄉里。常日里他們在市場中聚賭、斗雞、嘍啰。有時受雇于一些顯貴令郎,充任嘍嘍和打手的腳色。西漢建國皇帝劉邦早年就是這樣一位典型的蕩子。
最后一個活躍在市場中的高危群體就是江湖方士和游醫。上面幾類群體大都都和暴力犯罪相關,江湖方士和游醫則因勾引人心而受到統治階級的出格存眷。因為他們浪跡海角,所見所聞天然比通俗人要多良多。是以各類神秘傳說風聞,小道動靜就經常從這些生齒中傳出。這些動靜真真假假,令人難辨長短,但卻經常會造當作顫動效應。所以與那些喜好用暴力體例解決問題的群體比擬,江湖方士和游醫更令統治階級感應頭疼。
當然,古代市場上固然充溢著各類令人害怕的腳色,但占絕大大都的仍是通俗蒼生。人們凡是堆積在市場中,聽妙聞軼事,閑話家常。官方也會將一些最新通知布告發布在市場上,以達到敏捷傳布的目標。這些通知布告有時辰是一紙公函,有時辰則是一顆犯罪分子的頭顱。這些令我們現代人感應毛骨悚然工作在前人眼中早已見責不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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