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刊出后,商標若何打點讓渡?
《中華人平易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二條 注冊商標專用權因讓渡以外的擔當等其他事由發生移轉的,接管該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當事人該當憑有關證實文件或者法令文書到商標局打點注冊商標專用權移轉手續。
公司刊出時,商標讓渡的兩種環境
那么公司刊出就是合適商標專用權因讓渡以外的其他事由而發生轉移的環境。公司刊出時有兩種環境,一是在公司刊出前,商標沒有讓渡出來,可是清理陳述中已經決議了商標的歸屬;而是清理陳述中沒有決議商標的歸屬就已經刊出了公司,那么可以由原公司全體股東就可以按照公司刊出時漏掉財富來處置
若是清理陳述中已經決議了商標權的歸屬,需要的文件:
1、受讓人的身份證實;
2、商標讓渡申請書(只需要受讓人簽字或蓋印);
3、本地工商局調取的公司刊出檔案(含清理陳述)。
若是清理陳述中沒有決議商標權的歸屬,需要的文件:
1、受讓人的身份證實;
2、商標讓渡申請書(只需要受讓人簽字或蓋印);
3、原公司全體股東關于商標權歸屬的和談;
4、原公司全體股東的身份證實;
5、本地工商局調取的公司刊出檔案(含清理陳述)。
更多商標注冊問題請拜候呱呱知道網http://zhidao.zhiguagua.com/shangbiaozhuce/
0 篇文章
如果覺得我的文章對您有用,請隨意打賞。你的支持將鼓勵我繼續創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