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5年的《國家投票權法案》是美國民權立法中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一部分,它禁止了識字測試,因為這種做法被不公平地用來剝奪非裔美國人的投票權,它建立了一個特別的聯邦監督制度,監督那些嚴重侵犯非洲裔美國人投票權的州的選...
                    
                    
                        1965年的《國家投票權法案》是美國民權立法中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一部分,它禁止了識字測試,因為這種做法被不公平地用來剝奪非裔美國人的投票權,它建立了一個特別的聯邦監督制度,監督那些嚴重侵犯非洲裔美國人投票權的州的選舉活動,國會投票決定讓聯邦政府監督某些有著嚴重侵犯非裔美國人投票權的州的選舉行為,美國憲法的三項修正案第十三、十四和十五被批準。除其他外,這些修正案結束了奴隸制的做法,授予前奴隸美國公民身份,并禁止各州因其種族或以前的奴隸制狀況而剝奪公民的投票權在直到1877年的重建期間,這些州被迫舉行自由奴隸投票的選舉。1877年后,當聯邦軍隊離開南方最后幾個州時,他們開始探索不同的方法來剝奪非洲裔美國人的權利,即剝奪他們的投票權;在不違反憲法或剝奪白人投票權的情況下,除了恐嚇和暴力,兩種更受歡迎的剝奪投票權的方法是投票稅和識字測驗1965年的《投票權法》是一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立法,它試圖推翻剝奪一代又一代非裔美國人權利的長期做法這些稅對窮人的壓力更大,南方大多數自由奴隸及其后裔都非常貧窮。他們被發現具有歧視性的影響,并在1964年隨著憲法第24修正案的批準而被宣布為非法1965年的《投票權法》禁止選民進行識字測驗。識字測驗的危害性要大得多。19世紀90年代首次出現在南方,建立他們的法律通常對那些在內戰前曾在任何選舉中投票過的人,或者說是免除了測試,換句話說,那是一個只有白人男性才能投票的時代。任何沒有祖父的人都必須通過一個讀寫能力測試,這通常包括給選民一個段落閱讀并向測試官員解釋。結果發現,白人,甚至那些連閱讀都不會的人都得到了簡單的童謠和同樣簡單的材料,而且總能通過考試另一方面,非裔美國人被賦予了復雜的段落,通常是憲法的章節,無論他們如何閱讀和解釋文本,他們都被宣布為文盲。雖然1964年的民權法案規定了識字測試,但它并沒有完全結束,直到一年后,通過了1965年的《投票權法》規定,這種明顯歧視性的做法最終被取締,除了禁止對選民進行識字測試外,1965年的《投票權法》還對這些州實行了嚴格的聯邦監督制度,所有這些州都是在南方,這是最惡劣的剝奪選舉權的模式。例如,這些州與既定的傳統有著重大的突破,這些州在對選舉程序進行任何改變之前,都必須征得司法部的批準。其他州通常可以做出他們想做的任何改變,而且必須這樣做只有在提出有效投訴的情況下,才能向司法部交代。1965年的《投票權法》是民權立法的一個里程碑,因為它不僅結束了一種具體的歧視做法,它使各州注意到公民的投票權受到聯邦政府的特別保護,盡管各州仍然可以決定誰可以在選舉中投票,但是憲法沒有投票權;無論他們施加什么標準和資格,都必須公平適用,不得受選民性別、種族或年齡(18歲或以上)的影響。此外,任何規定的資格不得過分影響任何受保護團體的成員1965年的《投票權法》賦予了聯邦政府對一些州的選舉管理權
                    
                    
                        
                            - 
                                
                                發表于 2020-09-01 11:19
                            
 
                            - 閱讀 ( 4314 )
 
                                                        - 分類:美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