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利諾伊州現行的州印章自1868年開始使用,之前有兩個州和兩個地區的印章。第一個印章是1788年通過的西北地區的印章,1809年伊利諾斯州的印章也隨之被采用。一旦伊利諾伊州在1818年成為一個州,第一屆議會命令州政府官員設...
                    
                    
                        伊利諾伊州現行的州印章自1868年開始使用,之前有兩個州和兩個地區的印章。第一個印章是1788年通過的西北地區的印章,1809年伊利諾斯州的印章也隨之被采用。一旦伊利諾伊州在1818年成為一個州,第一屆議會命令州政府官員設計一枚印章。伊利諾伊州的第一枚國璽一直沿用到1839年重新設計。1868年,伊利諾伊州的第二枚國璽屈服于目前的第三枚國璽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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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手持書籍的婦女伊利諾伊州第一枚國璽于年獲得議會授權1819年2月,就在加入美國兩個月后,它的設計模仿了美國的官方印章。一只鷹披著紅白相間的盾牌,左爪上插著13支箭,右爪上插著一根橄欖枝。鷹身上有一條邊界,上面寫著伊利諾伊州成立的日期。這一設計被重新剪裁,但是從1839年到1868年使用的伊利諾伊州第二個州印章基本上沒有變化,當時,美國國務卿莎倫·廷代爾決定,第二個州印章應該被廢除,轉而采用一個新的設計方案。國務卿希望設計一個與國家印章不同的設計,從而使伊利諾伊州成為一個州。他游說州參議員艾倫·C·富勒(Allen C.Fuller)提出一項法案,要求重新設計,并委托盡管該法案于1867年3月通過,但并非毫無爭議。伊利諾伊州的座右銘是"國家主權,國家聯盟"。廷代爾國務卿想將重新設計的印章上的座右銘改為"國家聯盟,國家主權"。美國公民戰爭在兩年前于1865年結束,國務卿希望強調統一而不是國家法案保留了最初的語法,但并沒有限制部長在海豹設計上的靈活性。重新設計的伊利諾伊州第三州海豹讓老鷹帶著盾牌,但猛禽現在站在一塊巖石上,背景是冉冉升起的太陽。它用爪子抓著盾牌,橄欖枝放在地上在它下面。巖石上分別刻著1868年和1818年,新海豹章的通過日期和伊利諾伊州的成立日期。鷹嘴上掛著一條寫著州格言的旗幟。雖然廷代爾部長沒有改變語法,但他確實按照自己的意愿來安排座右銘,即強調"國家聯盟"國家主權"是第一個,但在"國家聯盟"之下,橫幅的扭曲方式使得"主權"是顛倒的,因此更難閱讀。印章形狀像一個圓圈。圍繞著圖案的是1818年8月16日在卡斯基亞通過第一部伊利諾伊州憲法的日期。圓圈的頂部弧線寫著"伊利諾伊州的印章"。盡管這是第三部自1868年以來,印章經過多次修改,設計仍然完好無損。只有在伊利諾伊州匯編法規第五章所述的情況下,才允許使用或復制伊利諾伊州的州印章,州務卿是伊利諾伊州州印章的指定保管人。他或她可以允許他人檢查和復制該印章。州印章是美國各州的官方標志。它們代表每個州獨特的一面,并紀念重要的日期。州印章通常用于州政府的官方文件,作為其真實性和權威性的證明。